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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人防、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全州住建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增速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02.68亿元,增速35.43%,全省排名第4位。商品房销售面积110万平方米,增速与去年持平;商品房销售额62.1亿元,增速6%;房地产行业劳动报酬13481.73万元,增速16.3%。建筑业总产值80亿元,增速30%,全省排名第2位。9个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总投资220亿元,年内完成投资21亿元。
2.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部署全州住建系统抗击疫情各项工作,下发各类通知、实施方案共计30余份,投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垃圾桶600余个。排查统计外籍人员在德宏购房、工地务工情况,督促全州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带队到南蚌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登记工作,分批次对口支援瑞丽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复工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243个(其中在建项目163个,新建项目80个),复工开工率100%,到岗人数12868人,工人到岗率100%。
3.高质高效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13642户,在全省率先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20458户,完成农房抗震安居工程7553户,确保达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的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挂钩村实施了场院硬化、卫厕改造、房屋美化、农村文化娱乐小广场、特色景观道路和文化墙,积极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点;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种植4000余株坚果。挂钩帮扶的金碗、户二两个村民小组有建档立卡91户352人全部脱贫。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以“冲刺攻坚,党员在前”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到局扶贫挂钩点,按照百日总攻行动要求,围绕“户户达标、问题清零”目标,聚焦短板和弱项,着力帮助挂钩村的贫困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效果。
4.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组织召开了全州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座谈会,邀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和建筑企业代表参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履行好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住建部门责任。制定印发了《德宏州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发生,全州42个问题楼盘和烂尾楼项目有27个取得重大进展,处置化解率64.29%,提前完成省下达的2021年目标任务。其中:芒市德园项目通过业主自救已进入办证阶段;世贸广场项目9月3日正式复工力争明年5月份交房。在全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德宏州芒市严把“四关”的经验得到省住建厅的认可。草拟完成《德宏州房地产开发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为各县市处置化解问题楼盘和烂尾楼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5.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
全州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的共有176家(其中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2家,贰级施工总承包资质24家),较2019年增加了30家。建设工程项目改革审批制度有序推进,审批时限大幅缩减,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办理施工许可评价天数比2019年四季度缩减了9.99个工作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做好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应统尽统,杜绝漏报、瞒报的情况,加强对企业入库纳统工作的管理。制定印发了《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核查线索累计31条,均不涉黑涉恶,在建筑市场领域乱象打击方面查处围标串标案件1宗。
6.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到位
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411套,开工率100%,租赁补贴发放548户。2020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934.5万元,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
7.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成效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履行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住建部门责任。一是裸露垃圾全清除,整治销号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9个。二是公共厕所全达标,全州2295座公厕实现标准化管护,“三无三有”达标率91%,“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达标率99%,“三净两无一明”达标率100%,管理制度公示率95%;实施“厕所革命”城市公厕建设55座,乡镇镇区公厕提升改造97座,城镇传统旱厕消除开工30座。三是全州完成洗手设施972座,在人行道、公园广场新建188座。四是整治城区环境卫生,组织网格化管理单位定期清扫,对重点路段临街商户“私拉”“占绿毁绿”“垃圾随意堆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实施芒市城区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五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及时清运垃圾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8.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芒市2.5平方公里、瑞丽市1.5平方公里,任务完成率100%。完成燃气管网建设35.62公里,完成率118.7%。全州建成污水处理厂有6座,设计日处理量9.5万吨/天,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1.5公里,完成率102%。梁河县和盈江县纳入县城排水防涝体系先行先试县城。编制完成《德宏州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以两办行文下发执行,全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率100%、竣工率85%,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面开工。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明年2月份点火,有效解决全州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不足的问题。“美丽县城”建设瑞丽市列入全省2019年创建名录,盈江县、陇川县列入全省2020年创建重点县建议名单。
9.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积极带领县市住建局到省住建厅、省发改委汇报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4亿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2.7亿元),国开行融资9.5亿元。采用构建“1+N”规划编制体系,“1”是规划纲要,“N”是4个专项规划。即:《德宏州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德宏州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德宏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全州住建系统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共计506个,总投资1720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州城镇化率将达到60%;建成区面积将达到71.5平方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67%。与2019年3242.99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3.76万元,与2019年94万元对比其他收入减少83.85万元,主要原因为易地建设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6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29万元,占总支出的68.79%;项目支出48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1.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9年1341.91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67.62万元,与2019年1926.66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439.23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0年非税收入为0元,2019年非税收入160万元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是易地建设费收入减少,工程的尾款已结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29万元。与2019年1341.91万元对比减少了267.6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0年非税收入为0元,2019年非税收入160万元作为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8.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43万元。与2019年1986.66万元对比减少了1499.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易地建设费收入减少,工程的尾款已结清。
1.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建设127.8万元,完成德宏州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的建设,支付项目尾款105.8万元;本年的维护费用22万元。
2.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十四五”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抗震安居工程)80万元,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13642户,在全省率先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20458户,完成农房抗震安居工程7553户,确保达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的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411套,开工率100%,租赁补贴发放548户;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芒市2.5平方公里、瑞丽市1.5平方公里,任务完成率100%;编制完成《德宏州房地产“十四五”规划》。
3.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0.64万元,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传达中央、省、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22次。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州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四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4.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5.77万元,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机关委员会换届和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工作。抓实党建领航行业,指导兴宏建筑公司支部委员会获得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落实好“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机制,到扶贫挂钩点宣讲党领导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的故事。专题调研指导瑞丽市城市基层党建及基层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二级班子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1次,廉政家访16次。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不良行为,没有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和“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情况。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机关党委及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下属13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四是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加“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州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争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先锋模范,营造了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5.兴宏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奖励金2万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机关委员会换届和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工作。抓实党建领航行业,指导兴宏建筑公司支部委员会获得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落实好“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机制,到扶贫挂钩点宣讲党领导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的故事。专题调研指导瑞丽市城市基层党建及基层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6.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补助0.84万元,完成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三人补助的发放。
7.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0.3万元,做好离退休党支部相关业务工作。
8.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全州住建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增速50%;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13642户,在全省率先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20458户,完成农房抗震安居工程7553户,确保达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的要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411套,开工率100%,租赁补贴发放548户;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成效;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芒市2.5平方公里、瑞丽市1.5平方公里,任务完成率100%;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人防工作全面加强。
9.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107.6万元,完成州本级偿还资金。
10.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经费6.48万元,完成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
11.2019年省拨入城市抗震救灾规划编制补助56万元,完成三个县市(盈江、梁河、瑞丽市)的城市抗震救灾规划编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2019年3267.78万元对比减少了1768.5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0年非税收入为0元,2019年非税收入160万元作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是易地建设费收入减少,工程的尾款已结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日常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肖爱琴的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类)支出96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4.54%。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管理日常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城乡投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6.住房保障(类)支出6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5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6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22.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20.54万元减少8.29万元,下降4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0万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1万元,与2019年16.76万元对比减少5.45万元,下降3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与2019年3.77万元对比减少2.84万元,下降75.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德宏州党政机关年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部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总量、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万元,占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8万元,与2019年185.74万元对比减少了149.8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0年非税收入为0元,2019年非税收入160万元作为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920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76万元,固定资产8420.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1万元,无形资产397.74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33万元,其中由于2019年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账面净值,2020年要求填报账面原值,故固定资产增加1477.1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4.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本部门已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0-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3301111
[附件: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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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