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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49号),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德宏州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德宏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德宏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全力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全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工作,坚决切断动物疫源传染途径。积极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做好系统人员排查管控,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全面压实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职责。及时传达中央、省和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全州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科学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管控。重点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及其制品监管,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实施意见》,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抓好禁食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疏导转产、转型野生动物养殖户的焦虑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全州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2.严格抓实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0年,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均已查处);核实国家通报卫星热点7个(5个为农事用火、1个为查无火、1个为其他),两小时反馈率100%。各项指标均在省下达控制指标内,保持了2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19.97万亩,防治19.63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19.2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8%,成灾率为0。实施产地检疫种子3.19吨、苗木2710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苗木563.21万株,木材18.88万立方米,花卉800株,药材46.11吨,调运检疫率100%。三是高位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完成2019年全州4673个疑似图斑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经核查,发现改变林地用途违法项目136项、面积95.1611公顷,涉及违法图斑271个、面积184.837公顷,林木违法违规采伐伐区172个、面积154.9281公顷、蓄积7497.3立方米,涉及案件总数253个,移交立案97起,已查处37起,面积18.9017公顷,共收回林地13起,收回林地面积6.6547公顷,恢复植被12起,恢复植被面积6.6547公顷,行政处罚金额575013.62元,开除护林员17人。四是统筹推进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州疑似种茶毁林图斑数共计769个,目前已完成外业核查图斑769个、面积374.9066公顷,违法图斑268个、涉及案件 219个、涉及违法总面积92.5644公顷,违法总蓄积201.7立方米,查处行政案件137件、面积35.1273公顷、蓄积64.4立方米、行政罚款166.45万元,查办刑事案件23件、面积30.5757公顷、蓄积123立方米、行政处罚134人、刑事处罚23人。
3.大力实施国土山川大绿化。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乡村振兴战略、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等目标任务,着力统筹造林绿化和陡坡地生态治理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以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路域环境绿化美化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国土山川补绿增绿。育苗860亩、776万株,完成人工造林5.2万亩(其中社会造林4.14万亩)、提质增效0.873万亩;义务植树184.06万株。组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义务植树,重点对城乡公共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对芒瑞大道24公里中间隔离带进行绿化美化,共种植珍贵用材树种铁力木4000株,切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制定《德宏州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启动德宏州村庄绿化、集镇绿化调查工作,认定“省级森林乡村”30个。配合完成2019年度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全州沙化土地面积现2284.91公顷,沙化土地面积较2018年调查结果相比减少47.77公顷。
4.抓实抓好森林生态大保护。一是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完成《德宏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顺利通过了州级、省级预案审查会报国家审批。二是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完善保护新机制,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完成1块国家级重要湿地、3块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报批工作;建立瑞丽市南宛河流域、陇川县南宛河流域、户撒河流域3处湿地保护小区;四是扎实开展极小种群和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开展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采种繁育工作,繁育千果榄仁、云南娑罗双、野菠萝蜜、滇桐、东京龙脑香、海南黄花梨、千果榄仁等珍稀濒危植物2310株;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工作,迁地保护保存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63626株。
5.创新推进林草科技工作。开展珍稀濒危植物收集繁育7个种,1400余株,开展“热带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及合作平台建立”项目,完成相关昆虫标本1800份。完成《德宏林业》会刊发行1000册;在核心期刊及其他期刊发表论文30篇;参与完成的“林地薇甘菊监测预警与绿色防控技术”获第十一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组织开展澳洲坚果、油茶、滇皂荚、草果等丰产栽培管理技术23场次,培训林农1945余人次;发放澳洲坚果、滇皂荚、草查等苗木繁育、管理及栽培技术等手册2000余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建立澳洲坚果良种高效抚育管理示范基地2个,面积500亩;滇皂荚良种扩繁技术推广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推进德宏林草智慧化建设,安装森林眼系统,完成高火险区综合治理监测项目智慧平台建设。申报梁希科普活动奖,发现3个植物新种。1人获得产业领军人才奖。
6.全力推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州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州直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各类涉林问题整改,保障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选聘生态护林员、产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0月底,拨付至县市2020年集体和个人的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直补资金4509.69万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及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员3517名,解聘更替外出务工不在岗、不履职、死亡等原因生态护林员321名(芒市51名、梁河县21名、盈江县196名、陇川县53名);累计发放2019年生态护林员工资(含天然林、公益林选聘建档立卡户管护员)3450.88万元;发放2020年生态护林员及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员工资1903.31万元,其中涉及建档立卡户工资1390.91万元。积极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并取得许可易地扶贫搬迁征占用林地项目4件,占用林地面积241.17亩,涉及搬迁户353户,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75.56万元,为群众户均节支增收1.06万元;发挥帮扶单位作用,助力五排村发展草果、澳洲坚果、滇皂荚、刺竹、大蒜等种植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行政单位)
2.德宏州林业和科学研究所(其他事业单位)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30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4.53万元,占总收入的98.14%;其他收入98.90万元,占总收入的1.86%。与上年对比减少255.29万元,减少了4.59%,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日常运行经费补助和项目经费补助都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1.50万元,占总支出的66.39%;项目支出1656.24万元,占总支出的33.61%;与上年对比减少403.87万元,减少了7.58%,主要原因: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15万元,减少了7.00%,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较上年减少16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都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72万元,减少了8.69%,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部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项目支出739.19万元
2020年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9.78万元;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1.40万元;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补助项目2.0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经费1.47万元;2020年州直机关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1.14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41万元;草原监测和治理经费13.17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7.32万元;草原管护经费1.33万元;天保工程管理经费0.49万元;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经费26.98万元;义务植树和植被恢复经费10.00万元,澳洲坚果快繁技术研究支出37.09万元;滇皂荚良种扩繁技术推广经费支出31.59万元;滇皂荚无性系良种繁育及栽培技术推广示范项目0.47万元;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监管经费79.99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3.22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51万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费100.00万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0.04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5.00万元;检疫监管经费5.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中央)5.97万元;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4.60万元;薇甘菊灾控技术研究经费4.57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18.58万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66.00万元;林改工作经费1.63万元;西南桦科研协作费0.31万元;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资金120.00万元;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9.9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20万元。
2.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20年项目支出686.65万元
非税收入经费补助支出49.91万元,《千果榄仁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经费0.40万元,德宏州珍贵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2019年度良种繁育补助项目50.00万元,德宏州珍稀濒危植物收集、繁育与回归种植项目5.00万元,德宏州珍贵用材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2018年)38.40万元,德宏州珍贵用材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2019年)535.94万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2.00万元,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00万元。
3.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24.93万元
2019年“三区”人才补助经费3.51万元,2020年个人捐赠野生动物饲料费0.10万元,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专项资金11.32万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10.00万元。
4.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项目支出205.46万元
建设和管理经费项目70.00万元;申报国家级保护区项目10.00万元,购买特种专业技术公务用车60.00万元,2019年中缅跨境生态保护研究课题协作项目1.49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经费5.00万元,铜壁关蓖齿苏铁、滇藏榄、萼翅藤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就地和近地保护项目经费30.00万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7.00万元,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万元,优化整合勘界项目0.66万元,天行长臂猿、犀鸟监测体系建设项目2.80万元,2019年盈江水电站生态保护定向捐赠款3.90万元,德宏州兰科野生植物资源调查8.90万元,2020年“一带一路”建设下铜壁关保护区跨境合作机制研究项目0.32万元,犀鸟物种分布(数量)和繁殖巢穴现状调查及社区宣传教育项目0.31万元,穿山甲种群数量调查2.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对比减少361.09万元,减少了6.86%,主要原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9.78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75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59万元;
2.教育(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050803培训支出2.00万元;
3.科学技术(类)支出50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2060201机构运行496.95万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9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6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9.63万元,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5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60万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41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4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82万元,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7.47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355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2%。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629.16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1500.93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65.00万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68.68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79.99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8.73万元,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40.70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638.46万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5.0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4.1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0.20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9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90.43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7.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7.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较多,用车次数增加,车辆老化,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导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3.31万元,增长15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103.85万元,增长21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4.54万元,下降79.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较多,用车次数增加,车辆老化,油费及车辆修理费增加。导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9万元,占99.24%;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7.28万元,购置车辆6辆。其中: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因保护区办公地点比较分散,辖区范围大,火情隐患复杂,现有车辆满足不了单位的运转,于2020年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因森林防火及其他工作需要,购买森林防火运兵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3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而支付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667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7.06万元,固定资产3707.29万元,在建工程445.17万元,无形资产132.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0.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4万元;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0.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4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组织下属单位对2020年预算批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自评。自评认为2020年度实施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预定的目标;评价客观反映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下步推进工作提供问题导向。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7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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