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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州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根据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工会具有4项职能,即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德宏州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根据工会干部协管规定,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开展以提高职工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活动;协助州政府做好州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州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州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州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州总工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工会干部理论武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职工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不断激发干事热情,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奋力建功新时代;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加强维权服务工作,促进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工作手段,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充分展示工会组织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加强财务经审工作,工会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4万元,增长9.2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调入4人,造成人员经费增加31.88万元;二是收到财政返还公车拍卖款20.48万元,作为公用经费列支,造成公用经费增加;三是项目经费减少35.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26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1万元,占总支出的92.37%;项目支出19.94万元,占总支出的7.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9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调入4人,造成人员经费增加31.88万元;二是收到财政返还公车拍卖款20.48万元,作为公用经费列支,造成公用经费增加;三是项目经费减少35.0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5万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调入4人,造成人员经费增加31.88万元;二是收到财政返还公车拍卖款20.48万元,作为公用经费列支,造成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6万元,下降63.75%,主要是调减春节慰问经费45万元、调减职工帮扶资金10万元、调增重点工程项目慰问金19.9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工程项目慰问金19.94万元,德宏州总工会在芒市、陇川、盈江、梁河四个县市各选取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对每个项目点的一线参建职工、农民工开展现场慰问。把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关怀及时送到全州重点工程广参建职工心坎上,团结动员广大参建职工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州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上辛勤工作、奋发有为,为推动德宏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工人阶级磅礴力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9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调入4人,造成人员经费增加31.88万元;二是收到财政返还公车拍卖款20.48万元,作为公用经费列支,造成公用经费增加;三是项目经费减少35.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万元,项目支出19.94万元(重点工程项目慰问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2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17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防艾宣传工作经费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4.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分析:德宏州总工会2020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一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德宏州总工会2019年度、2020年度均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分析:相比上年增加了财政返还公车拍卖款20.48万元,用于组织全州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作为机关运行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8万元、印刷费0.7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工会经费(全州一线职工疗休养费用)2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4.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防艾宣传品采购)0.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总工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万0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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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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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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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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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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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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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地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州级财政对州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保、项目支出经费,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州级财政每年安排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部分项目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职工送温暖帮扶活动等)。因此,德宏州总工会仅将在职人员工资、项目支出经费编入州级财政部门支出预算,州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州总工会向省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报,不在部门决算表中反映。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照上述规定,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自有资金, 由工会自己独立管理使用,德宏州总工会每年向省总工会、全委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省总工会、州审计局、州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计。
德宏州总工会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07表和08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职工送温暖帮扶活动:包括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日送温暖活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促进就业等帮扶活动。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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