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138   作者:  日期:2021/9/26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000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利民生,切实增强民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2020年,州民族宗教局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23.1万元,资金聚焦脱贫攻坚大局,支持5个县市开展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民贸民品等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牵头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推进2020年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争取安排2148万元创建1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3个民族特色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浇筑、人饮管网架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38个项目,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共落实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21402.8752万元,实施6大任务29项工程。二是认真开展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建设目标,确定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即芒市芒海镇赖南村委会赖南一组、瑞丽市姐相乡顺哈村委会银井村、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委会汉一社、盈江县太平镇雪梨村委会石梯村),分别打造为生态宜居型、睦邻友好型、文旅融合型3种类型的边境小康示范村。指导4个边境县市做好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村庄规划的编制、评审和上报工作,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边境小康示范村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00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项目。三是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20年,针对州内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州民族宗教局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色产业培植工程、民生保障改善工程、民族文化发展工程、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和谐家园建设工程”六大重点工程,全年共争取国家、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448.2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架设、农田水利沟渠整治、村庄环境整治等项目。其中671.84万元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5个县市42个乡镇161建制村1458个自然村的所有人口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四是进一步强化民贸民品贴息工作。争取下达2019-2020年中央对地方民贸民品和民族贸易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1669.36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开展了德宏州“十三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

2.重服务,切实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繁荣民族文化。2020年组织实施民族文化项目9个,涉及资金118万元,完成“十四五”民族文化项目规划任务,上报 5个民族文化项目规划,申报资金273万元;编制完成《德宏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0-2022年)》;组织编撰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大词典系列之德昂族卷》,收集整理《景颇族草药》,开展少数民族织锦和剪纸艺术工作室项目。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建设基地”建设,建成陇川县护国乡岳景村民小组、芒市西山乡帮介村民小组2个民族传统体育器材生产基地,开展2期民族传统体育器材制作培训;分别向陇川民族小学、瑞丽民族小学、芒市风平那目民族小学、芒市一小等10所小学赠送民族传统体育器材。二是做好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全年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个体经营户等义务翻译牌匾、印章、科室牌、布标、文件头、广告招牌、宣传标语等共469条。翻译《结婚登记流程》《离婚登记流程》等材料。组织开展干部双语学习。以集体教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双语学习,在“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开通“民语课堂”专栏,分别推送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德昂语共37期民语课,阅读学习3万余人次。建立民族语专家库。建立德宏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库,推荐上报我州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口语测试专家共72名。三是做好民族文化研究工作。完成《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研究——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例》调研课题;完成《中国民族年鉴》2020年德宏州稿件;完成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报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7号),起草撰写我州的意见。

3.强监督,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一是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加强研判,合理调处矛盾纠纷。一方面督促各县市开展好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全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动态情况。另一方面督促各级民宗系统定期不定期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形成研判报告。2020年,全州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52次(州级28次、县级24次)。排查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隐患18件(次),已经化解调处16件,正在调处2件。二是合力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防控监管工作。督促贯彻落实《德宏州民宗局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德宏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队伍”认真履职;积极联系网信办、公安网管大队等相关部门,互相学习、合谋划策、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发现舆情及时反映、合理处置。2020年,共处置6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三是督促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来抓,通过多措并举、层层引导、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确保了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累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2000余次;20多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10人次,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捐款1.7679万元。四是做好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县市、各单位积极推荐,严格评审,广泛征求意见,共评选出46个集体、98名个人,并于10月30日组织召开德宏州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总结近五年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第三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命名授牌,继续扎好民族团结这个同心结。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州第38个民族团结月活动。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全州各级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50余场次,悬挂宣传标语670余条,发放宣传册25200余份。六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七是认真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修改完善《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局参加“省人民政府领导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工作桌面演练”工作方案和德宏州民族宗教局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

4.促提升,切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出台《德宏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20〕13号),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州创建工作配套文件,为我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编制了《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接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补短板促提升行动方案》,成立了行动指挥部,组建了9个工作组,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了具体工作任务;州委书记、州长亲自率队赴省民宗委汇报对接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500万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已拨付,经费重点支持五县市、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及重点示范点打造,推动全州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创建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从州直及县市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州创建办,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德宏传媒集团旗下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抖音、掌上德宏APP等全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教育。“两会”、民族团结月和示范州迎检期间,通过各级媒体刊登我州创建工作做法成效;在芒市机场通道显著位置、高速路口、城区出入路口、广场等重要通道和人员密集区域投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益广告;完成“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强化调查研究,查缺补漏全面提升创建水平。5月18日至19日,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考评组一行对瑞丽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省级初评,瑞丽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评;组织州创建办、德宏职业学院负责主题教育馆建设的同志到昆明市进行考察学习;6月16日至18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昆明市民宗委到我州调研指导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实地走访了瑞丽市各迎检备选示范点,并同州创建办召开座谈会,针对迎省级初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和建议,州创建办按照要求抓好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了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保障”的工作局面。四是聚集重点工作,全力冲刺示范州迎检。按照国家民委新编定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进行全面查缺不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形成责任清单,组成指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各县市、各部门及重点迎检点创建工作的指导;完善州、县、点三级迎检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12月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验。

5.稳基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根据《州级有关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求,认真对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推送的事项清单,对我局依申请6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及时将云南省机构编制网中对应的事项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进行关联,实现精准跳转。二是持续做好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宣传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分享“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视频链接,在各个民族学会工作群积极转发分享,扩大知晓率。三是做好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服务。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入口关,对每一位申请人的变更条件严格审查,对每一份申请材料严格审核。截止2020年11月,共为全州各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申请39人份。对不符合办理变更审批的申请人,耐心、细致地讲解,并做好思想工作。

6.补短板,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一是高位推动,从政治高度看待和认识宗教问题。召开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书记赵刚同志听取宗教工作汇报,并对宗教工作提出要求。召开第一、二季度宗教工作联席会和全州宗教工作研判会,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6日至今,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宗教院校延迟开学的“双暂停一延迟”措施。政务公开网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8条、微信公众号109条、官方抖音平台3条,微信微博转发7014条、跟评514条,州县民族宗教系统累计报送各类信息350余条。州、县、乡、村四级同步开展防控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教育信教群众46万人次,发布、张贴各种通知、公告、宣传标语4000余份,做到防控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合理规划,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布局工作(略)。四是齐抓共治,不断完善宗教工作相关制度(略)。五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略)。六是压实责任,跟进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略)。七是迅速应对,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舆情和信访件(略)。八是抓实抓细,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略)。九是坚持底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略)。

7.履职责,切实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积极抓好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七届州委第9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德宏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专题研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讨论通过《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暨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推进会议等事项,切实按要求做好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争取中央及省资金5900万元,资金聚焦脱贫攻坚大局,支持5个县市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做好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州级审核工作;开展2019年州级部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评定为“好”。二是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完成2019年度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及建议与2019年度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州直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德巡办〔2020〕5号)整改要求,州民族宗教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9月10日州民族宗教局党组召开贯彻落实州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脱贫攻坚工作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条意见,通过努力完成以下整改工作:①深入县市开展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调研。②组织开展完成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到德宏开展的2019年度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未整合部分)绩效评价工作。③指导县市做好2020年民宗系统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认真抓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9月22日再次对2019年项目完成情况和村级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追踪核查。三是全力做好挂钩帮扶工作。筹措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总计投入岳家寨帮扶项目资金84.8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61.5万元,民房建设2.8万元,卫生计生1万元,其他各类补助5万元。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派出2名党员业务骨干脱岗进驻岳家寨村,累计驻村250余天,负责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同时将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单位干部挂钩,为贫困群众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共商脱贫事宜。全年,挂钩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共进村遍访入户走访30余次。通过聘请保洁员、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村寨打扫卫生、召开群众大会逐条通过卫生制度并督促实施等形式,努力营造一个环境美丽、村寨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抓实贫困户退出6项指标的落实切实打牢贫困群众脱贫基础,精准落实“七个一批”等到户措施,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助推脱贫目标,在县、乡的统一部署下,在挂钩单位的帮助扶持下,大力发展蚕桑产业,发展蚕桑种植面积927亩,受益农户68户,建档立卡户户均种植3亩以上,四年时间蚕桑产业实现从无到有,并在继续发展壮大。组织就业培训100余人。培训20名景颇妇女学习景颇织锦,15名村民学习制作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械,推动岳家寨产业由传统农业向手工业转型升级。组织致富带头人、产业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其他乡镇蚕桑养殖先进经验。鼓励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全村外出务工82人。做好贫困家庭适龄青少年儿童(57人)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保障工作,目前岳家寨村建档立卡户家庭中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情形。积极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建档立卡家庭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工作,驻村工作队迅速落实各级防疫指挥部的要求,主动担当履职,打好岳家寨村疫情防控阻击战。明确了由村支书为组长,工作队、“村三委”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对缅甸来往人员、缅籍人员全面排查,在梁河与陇川交界处设卡,对来往车辆进行登记,劝返非辖区人员。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及时梳理、研判、服务因疫情影响滞留的务工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将务工人员送到务工地点,确保全村复工复产,收入稳定。

加强群众移风易俗教育,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积极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村规民约,利用村内广播、村、小组党员会和群众大会,逢会必讲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移风易俗良好氛围,树立了“除陋习、树新风”的好风气。投入4万元建设道德小屋,着力构建新型少数民族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同步抓好精神脱贫,进一步提振群众的精气神,为村寨儿童提供良好环境,引导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大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围绕脱贫攻坚主题,开展各类宣讲活动,通过村内广播连续播放、政策宣讲、现场解读、当面释惑,让群众更深刻的认识脱贫攻坚的政策和意义。2020年以来,驻村工作队制作全村脱贫攻坚标语20条、路牌6幅、宣传展板10幅、钛金字永久性标语1幅,发放各类脱贫攻坚宣传材料1000余份。州民族宗教局投入资金4余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民族团结、党建等氛围营造和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落实《护国乡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活动,切实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其他重点工作深度结合,动员村干部、包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利用进村入户机会,采取召开会议、张贴倡议书、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口头讲解等形式,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讲明了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使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渐成岳家寨群众的共识;摸索建立了以点带面、纵深推进的工作措施,先从村内主干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开始,利用公益性保洁员岗位为全村配备了9名保洁员,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日常清洁维护,逐渐将清理范围扩大到农户房前屋后,采取”门前三包” 责任制,使全村农村环境卫生产生了明显改观。

8.强素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抓实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研究制定《2020年德宏州民族宗教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德宏州2020年州民宗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圆满完成局机关党总支及下属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紧盯主题主线抓好整改。目前,对需要即知即改和长期坚持的5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局党组成员的个人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廉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例会等平台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廉政、法治、道德、职业化等文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在道德方面,正心修身、恪守正道,强化家庭家风教育。在法治方面,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做到“知纪明规懂法”。在职业化方面,强调职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政治可靠,守纪干事、担当有为。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智能办公。结合信息化、数字化、无纸化的办公要求,在克服单位平均年龄偏大、智能终端使用不熟练等困难后,在单位推广使用钉钉APP、云岭先锋APP、协同办公App等移动客户端,使考勤打卡、工作通知、视频会议、请休假审批、采购销审批、文件阅办、公车管理、日志管理等一系列办公实现移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无纸化,有效降低办公成本,大幅度提高办公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39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8.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3.11万元,占总收入的1.80%。

与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2.55万元对比减少420.00万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减少,上年度部分已完工项目未作预算。其他收入43.11万元,与上年其他收入79.24万元对比减少36.13万元,下降45.60%,主要原因上年度存在捐赠收入。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05万元,占总支出的27.04%;项目支出1,732.10万元,占总支出的7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数3,030.65万元对比减少656.50万元,降幅21.66%。支出减少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上年度已完工项目未作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减少。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与上年718.08万元对比减少76.03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2.10万元。与上年2,312.57万元对比减少580.47万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及本年度实施的项目减少,项目支出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数2,837.13万对比减少512.38万元,下降18.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7%。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469.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及公益岗位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 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32.86万元,主要用于目瑙纵歌活动经费、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学会经费、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景颇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经费等支出及民族事务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57.51万元,主要用于州级宗教工作经费及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烟草投资款纠纷还款、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项目经费、民族团结保障经费、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等支出。

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宗教防范和抵御渗透工作经费。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 2020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6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发放。

2.公共安全(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补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图片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61.1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5.83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3.53万元增加0.14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2.3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占63.94%;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3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来我局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9万元,与上年50.23万元对比减少3.14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厉行节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9.16万,其中:流动资产55.72万,固定资产原值252.76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68万,其他资产0.0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312.9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6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9.16

55.72

252.76

124.85

35.65

0.00

92.26

0.00

0.00

0.68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7%;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07表和08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111

 [附件: 2020年民宗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