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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人防、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56号)精神,设立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德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2个机构,其中11个为行政管理机构,1个为事业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详细情况为:办公室、城乡建设执法管理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管理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人防综合保障科、组织指挥和应急保障科、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事业管理机构情况为: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部门职责,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住建行业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州住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亿元,同比增长50%(去年基数8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12.17亿元,同比增长47.94%,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全州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13.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省级返德宏房地产行业劳动报酬完成增速16.3%,绝对值13481.73万元,(去年同期数11592.2万元),增速全省排名第2位。2020年,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7.58亿元(去年同期数61.66亿元),增速42%,增幅全省第二,拉动GDP增长2.6个百分点。实现建筑业税收6.522亿元,同比增长91.73%,占全州税收收入的7%,实现房地产税收5.39亿元,同比增长38.9%,为全州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推进房屋网签备案“一网通办”初见成效。通过应用新技术、规范数据、统一业务流程等工作,房屋交易逐渐向“无纸化”方向迈进,在推动“互联网+”服务模式转化的同时,有效突破解决了疫情期间房屋交易瓶颈。在全国首家使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认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全域覆盖,实现房屋交易“实名、实人、实地、实时、实证”,进一步确保交易安全。通过手机、终端自助服务机具等应用,有效打破了房屋交易场景的地域限制,可实现“异地办、网上办、掌上办”。组织召开了全州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座谈会,邀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和建筑企业代表参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发生,全州42个问题楼盘和烂尾楼项目有29个取得重大进展,处置化解率69.05%,提前完成省下达的2021年目标任务。在全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德宏州芒市严把“四关”的经验得到省住建厅的认可。
(三)建筑业发展蓬勃发展。建筑业成为GDP重要增长极,建筑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州注册登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的共有201家(其中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2家,贰级施工总承包资质28家),较2019年增加了30家。建设工程项目改革审批制度有序推进,审批时限大幅缩减,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办理施工许可评价天数比2019年四季度缩减了9.99个工作日。2020年,在建筑市场领域乱象打击方面查处围标串标案件1宗。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对健康发展风险隐患排查彻底,全州复工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254个,总投资121.13亿元,复工开工率100%,工人到岗率100%。
(四)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州级领导挂钩住建行业的重大项目共9个,计划总投资219.73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3.9亿元,已完成投资24.5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68%,芒市、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3月份点火。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会议及传达中央、省、州重要指示精神共计13次、下发各类通知、实施方案共计35份。强化缅籍人员安全管控,排查全州涉及缅籍人员在建项目90个。投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垃圾桶600余个。督促指导全州52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协调动员56家建筑行业企业出机械、捐物资。协助南蚌社区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分批次派出干部职工对口支援瑞丽;多方筹措资金71万元,安装了5.6公里防护网,79个摄像头,做到无死角监控。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深入混板村委会、北汽瑞丽等,动员发动群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全民防边、固边、守边的工作格局逐渐形成。
(六)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一是公共厕所全达标,全州共2295座公厕实现标准化管护,城市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乡镇镇区公厕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厕所革命”任务指标圆满完成。二是裸露垃圾全消除,整治销号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9个,清理裸露垃圾堆放点1762个,新建垃圾分类设施120个,新建垃圾中转站9个,新建垃圾处理厂5个,购置垃圾机械化清扫、转运等环卫车辆82台。三是洗手设施全配套,完成新建、改造洗手台1198座,实现城市(县城)建成区八大重点区域洗手设施随处可见、随处可用。四是整治城区环境卫生,组织网格化管理单位定期清扫,对重点路段临街商户“私拉”“占绿毁绿”“垃圾随意堆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实施芒市城区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五是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力度。全州各县市对城区主干道、标志性建筑老、乱、差问题及城区主干道破损路面、护栏、护坡、花圃、树围石、路沿石、垃圾桶(箱)脏乱差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六是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同时,结合今年防疫工作要求,全州新增“地摊经济”“夜间经济”30余处,对活跃地方经济、促进人员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引导规范经营、实施市场监管,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得到了根本性的提升。
(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引发了州委、州政府《德宏州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德办通[2020]73号。2019年省下达德宏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任务数104个小区(实际开工建设117个),下达投资计划24342.61万元,;已全面竣工,累计完成投资28721万元。2020年省下达德宏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任务数132个小区(实际实施131个),2020年底开工率100%,竣工率76.33%。省下达德宏州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任务411套,已全部开工建设;下达租赁补贴任务800户,发放率134%。
(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路网新建、改造、提升力度,完成投资10.53亿元,城市路网密度达6.95公里/平方公里。2020年,完成污水配套管网31.5公里,完成率105%。天然气管道建设43.58公里,完成率145%,完成投资1029.91万元。完成地下综合管廊8.8公里。海绵城市建设4平方公里。梁河县和盈江县纳入县城排水防涝体系先行先试县城。五县市共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17.8亿元。“美丽县城”建设瑞丽市列入全省2019年创建名录,盈江县、陇川县列入全省2020年创建重点县建议名单。
(九)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梳理出了10项涉及住建部门的行政职权下放各县市,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时对下放的事项完成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抗震安居工程深入推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8轮农村危房改造督战工作,查缺补漏,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确保没有一户“建档立卡”户住危房,全面实现农村四类对象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2020年国家和省计划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1亿元,现已下达3.26亿元(其中2021年1.66亿元),计划实施9576户农房抗震安居项目,2020年底已开工10920户,竣工10823户。
(十一)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年未发生严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7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8.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3.1万元,主要原因为房地产查核系统项目收入增加,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项目收入增加,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78.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8.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8.68万元(本级财力1578.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1万元,主要原因为房地产查核系统项目收入增加,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项目收入增加,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78.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7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8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4.1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减少;项目支出430.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24万元,主要原因为房地产查核系统项目收入增加,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项目收入增加,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3万元,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8.8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37.4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028.4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18.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0万元。
4.农林水支出189.88万元,其中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89.8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2.46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2.46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76万元,较上年减少0.645
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预算调低,根据“三公”经费压缩比例,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78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8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调低,根据“三公”经费压缩比例,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0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拨付比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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