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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9919   作者:  日期: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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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利用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州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州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1、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实施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执行水利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3、职能转变。州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属财政全额保障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资源科、水政水保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科9个职能科室和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此外还有4个有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的内设事业机构,分别是:州水利工程管理站(参公)、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站(事业)、州河湖管理站(事业)、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下设2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和德宏州龙江水库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加快德宏水利发展的黄金期,是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冲刺期,是深化德宏水利改革、强化水利管理的攻坚期,是解决全州工程性缺水、提升水网保障能力的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德宏经济发展未来三年达到1000亿元的目标定位和实现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经济发展翻一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和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根据2021年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下达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以下工作:

1、水利保障工作

根据州水利局部门职责,结合州委州政府及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为保障州水利局既定目标任务和正常履职提供保障。开展水利行业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库运行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水利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基层党建、综治维稳、妇女儿童、保密、工会及老干部工作;挂钩点扶贫攻坚工作。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加快界河、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任务,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加快重大水利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后发现问题的整改,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建立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水利行业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确保州(市)水利(水务)部门班子成员在现职期间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情形;确保县级水利(水务)部门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防汛抗旱工作

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防汛应急管理,规范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高效处置洪涝灾害,做好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修复,确保州、县(市、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群测群防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及时报送洪涝灾情险情信息。积极主动抗旱,及早落实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抗旱队伍,强化抗旱能力建设。加强抗旱应急管理,高效处置干旱灾害,降低旱灾损失,完善抗旱用水管理和水量应急调度,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3、开展水利专项规划编制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编制水利专项规划,有效配置水利公共资源,提高政府在水利领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强德宏州水资源保护工作,有效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及时掌握德宏州重要水源点水质和发展趋势,按时完成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和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加强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加快《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0%以上、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

4、水政执法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水行政审批管理层级、时限、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开展水事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进一步树立水利部门的执法权威;重点开展对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及核查工作。结合遥感监管成果,及时对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实现对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

5、河长制工作

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确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主要任务,重点进行州级一河一策修编、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及监测体系项目建设、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河湖保护岸线规划、河湖健康评价、美丽河湖建设以及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建设和申报5 个水库或湖泊、3 个河流(河段)。加强河湖幸福感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

6、第三次全州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7139号)、按照云南省发改委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第三次云南省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小组的通知》(云水发〔2017130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德宏州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NO.724)等相关文件精神,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德宏分局作为第三次德宏州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主要技术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德宏州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大纲》,按照工作大纲要求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7、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并按时报送2019年系数成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科学评估各地农田灌溉用水效率,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德宏州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计划,2021年在各县市选取典型灌区,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支撑单位专门负责本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的具体工作开展测算分析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水利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参公),事业编制85人(其中:参公9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8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84.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15万元,增8.0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增一个直属单位(州龙江管护局),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21年项目及资金预算有增减变动;三是2021年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比上年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8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4.38万元(本级财力2374.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9.4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15万元,增8.0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增一个直属单位(州龙江管护局),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21年项目及资金预算有增减变动;三是2021年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比上年预算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4.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8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89万元,占总支出的52.87%,与上年对比减少355.34万元,减少18.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下属单位非税收入收费成本补偿项目列入了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359.49万元,占总支出的47.13%,与上年对比增加569.49万元,增72.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二是下属单位非税收入收费成本补偿项目列入了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农林水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开展水利业务、防汛抗旱、规划计划编制、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河长制、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77.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工伤保险支出。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7.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2089901-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2、农林水支出2580.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开展水利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其中:

12130301-行政运行39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354.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41万元及遗属生活补助2.16万元。

2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办公、出差、会议、培训、宣传、委托业务、购买服务、物业管理及机关运转支出。

3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30万元,对下支付项目,主要用于各县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4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489.49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月报、水资源公报编制及工程项目的规划、可研、勘察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支出。

5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州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编制和龙江水库管护工作支出。

62130314-防汛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抢险应急车辆、油料、防汛抗旱监督检查等业务支出。

72130316-农村水利1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8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172.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810.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5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及开展州级河湖范围划界工作相关支出35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25.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列入工资福利支出122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万元,项目支出6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万元,项目支出1257.06万元);资本性支出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9万元);其他社保缴费17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1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4.63万元);住房公积金12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年安排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330万元,列入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市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5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72%,增加的原因是近年水利建设任务较重,加之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使用频繁及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修理费增加,所以本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6次,共计接待2272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陪餐人员,按规定收取接待对象伙食费,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6.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6.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的原因是近年水利建设任务较重,加之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使用频繁及车辆老化,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修理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水利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以上;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巡检10次以上;媒体宣传4次以上;开展业务培训4次以上;开展水利项目稽查和督查10次以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大安全事故0发生;水库工程竣工验收3建以上;年度综合考核情况良好等级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违纪事件0发生;新增库容0.22亿立方米以上;新增灌溉面积2000 亩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州级一河一策修编18册;河湖长制考核水质监测2次;完成州级美丽河湖申报评定2个;州级河湖长公示牌进行维护更新26块;修编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19个; 河湖长制考核等级良好以上;完成8条河流,11座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审核验收;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覆盖全州;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覆盖全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覆盖全州;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完善水治理体系覆盖全州;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做好我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科学评估各地农田灌溉用水效率。开展测算工作的县市数5个;完成时间为2021年;能科学评估灌区的灌溉用水效率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防汛抗旱业务经费

绩效目标: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防灾减灾安全保障。防汛应急值班180天以上;开展检查(核查)3次以上;检查(核查)任务及时完成率80%以上;水库蓄水2.4亿立方以上;问题整改落实率60%以上;检查(核查)人员被投诉次数2次以下。

(五)水利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绩效目标:根据工作进度及经费保障情况,完成相应编制工作,提出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建设内容、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实施保障等规划内容。完成规划数5个以上;完成时间2021年底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6%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六)全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德宏)经费

绩效目标:摸清全省主要江河湖库水质状况、水功能区水质及达标状况为满足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健全水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地表水、地下水、排污口检测各2次;完成基础资料收集10个以上;开展河湖、重点流域开发保护现状等实地调查2次;面源污染状况调查、入河污染源现场现状调查1次;完成德宏州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时间为2021年底;主要江河湖库水质状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以上;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 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

绩效目标:对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的监管,开展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水事纠纷预防调处、行政许可实行审批。完成执法监督检查2次以上;完成非税收入征收120万以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显著,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不低于80%;完202112月底前成全年水保方案批复;年度考核情况良好以上;开展业务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98%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81万元(含公务交通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转所需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和会议、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5.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和离退休公共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3200111

 [附件: 德宏州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汇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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