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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德宏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12号)、《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归口中共德宏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州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绩效管理、综治维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禁毒防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参与重大庆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2、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科。拟定民族、宗教政策措施,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民族团结月活动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复核和信访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工作,接待少数民族参观考察团(组);了解我州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承办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3、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科。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牵头承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城市民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承担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并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对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经济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关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拟定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检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
5、社会事业科。研究提出德宏州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化、民族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社会事业有关事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
6、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科。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维护少数民族使用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配合州级有关部门做好民族语言的法规建设工作,推进民族语言工作法制化;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做好民族语文的培训、应用工作;调查研究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促进民族语言文化多样性发展;编译民族语文教材、读物,并参与审定,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协助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或参与诉讼;开展民族语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参与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汉语普通话的普及使用工作等。
7、研究科。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协调全州民族文化研究。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整理编纂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规定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从事调查、挖掘、收集、整理、保护、开发、研究和宣传我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抢救濒临灭绝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负责民族宗教领域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
8、宗教一科。承担依法管理佛教、道教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州佛教协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佛教、道教界人士的工作;指导县市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承担“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9、宗教二科。承担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州基督教“两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协调处理基督教培训学校依法开展工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工作;指导县市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配合省民宗委做好伊斯兰教朝觐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州民族宗教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宗委的指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继续以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重要载体,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执行宗教场所疫情防控政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规划行动引领,助力决胜脱贫攻坚。
2020年,州民族宗教局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23.1万元,资金聚焦脱贫攻坚大局,支持5个县市开展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民贸民品等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一是牵头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推进2020年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争取安排2148万元创建1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3个民族特色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浇筑、人饮管网架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38个项目,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州各级各部门共落实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45550.15万元,实施6大任务33项工程。二是认真开展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建设目标,确定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即芒市芒海镇赖南村委会赖南一组、瑞丽市姐相乡顺哈村委会银井村、陇川县陇把镇龙安村委会汉一社、盈江县太平镇雪梨村委会石梯村),分别打造为生态宜居型、睦邻友好型、文旅融合型3种类型的边境小康示范村。指导4个边境县市做好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村庄规划的编制、评审和上报工作,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边境小康示范村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00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项目。三是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20年,针对州内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州民族宗教局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色产业培植工程、民生保障改善工程、民族文化发展工程、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和谐家园建设工程”六大重点工程,全年共争取国家、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448.2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架设、农田水利沟渠整治、村庄环境整治等项目。其中671.84万元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5个县市42个乡镇161建制村1458个自然村的所有人口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四是进一步强化民贸民品贴息工作。争取下达2019-2020年中央对地方民贸民品和民族贸易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1669.36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开展了德宏州“十三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五是积极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七届州委第90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德宏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专题研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讨论通过《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暨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推进会议等事项,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按要求做好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筹措资金投入挂钩点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总计投入岳家寨帮扶项目资金84.82万元,派出2名党员业务骨干脱岗进驻岳家寨村,累计驻村250余天,负责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同时将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单位干部挂钩,为贫困群众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共商脱贫事宜。通过聘请保洁员、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村寨打扫卫生、召开群众大会逐条通过卫生制度并督促实施等形式,努力营造一个环境美丽、村寨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服务管理并重,促进民族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繁荣民族文化。2020年组织实施民族文化项目9个,安排资金118万元,完成“十四五”民族文化项目规划任务,上报 5个民族文化项目规划,申报资金273万元;编制完成《德宏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0-2022年)》;组织编撰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大词典系列之德昂族卷》,收集整理《景颇族草药》,实施少数民族织锦和剪纸艺术工作室项目。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建设基地”建设,建成陇川县护国乡岳景村民小组、芒市西山乡帮介村民小组2个民族传统体育器材生产基地,开展2期民族传统体育器材制作培训;分别向陇川民族小学、瑞丽民族小学、芒市风平那目民族小学、芒市一小等10所小学赠送民族传统体育器材。二是做好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全年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个体经营户等义务翻译牌匾、印章、科室牌、布标、文件头、广告招牌、宣传标语等共469条。翻译《结婚登记流程》《离婚登记流程》等材料。组织开展干部双语学习。以集体教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双语学习,在“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开通“民语课堂”专栏,分别推送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德昂语共37期民语课,阅读学习3万余人次。建立民族语专家库。建立德宏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库,推荐上报我州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口语测试专家共72名。三是做好民族宗教研究工作。完成《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研究——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例》调研课题;完成《中国民族年鉴》2020年德宏州稿件及《德宏年鉴》民族宗教工作稿件;完成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报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7号),组织撰写我州的意见。
3.落实责任任务,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一是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加强研判,合理调处矛盾纠纷。一方面督促各县市开展好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全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动态情况,另一方面督促县市民宗局定期不定期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形成研判报告。2020年,全州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52次(州级28次、县级24次)。排查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隐患18件,已经化解调处16件,后续调处2件。二是合力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防控监管工作。督促贯彻落实《德宏州民宗局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德宏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队伍认真履职;积极联系网信办、公安网管大队等相关部门,互相学习、合谋划策、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发现舆情及时反映、合理处置。2020年,共处置6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三是督促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来抓,通过多措并举、层层引导,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确保了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累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2000余次,20多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10人次。四是做好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县市、各单位积极推荐,严格评审,广泛征求意见,共评选出46个集体、98名个人,并于10月30日组织召开德宏州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总结近五年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第三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命名授牌,继续扎好民族团结这个同心结。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州第38个民族团结月活动。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全州各级部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50余场次,悬挂宣传标语670余条,发放宣传册25200余份。六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七是认真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修改完善《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局参加“省人民政府领导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工作桌面演练”工作方案和德宏州民族宗教局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八是切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出台《德宏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20〕13号),编制《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接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补短板促提升行动方案》,成立了行动指挥部,组建了9个工作组,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了具体工作任务;州委书记、州长亲自率队赴省民宗委汇报对接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800万创建工作经费支持五县市、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及重点示范点打造,推动全州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创建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从州直及县市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州创建办,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12月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验。
4.抓实一网两单,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根据《州级有关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求,认真对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推送的事项清单,对我局依申请6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及时将云南省机构编制网中对应的事项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进行关联,实现精准跳转。二是持续做好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宣传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分享“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视频链接,在各个民族学会工作群积极转发分享,扩大知晓率。三是做好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服务。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入口关,对每一位申请人的变更条件严格审查,对每一份申请材料严格审核。截止2020年11月,共为全州各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申请39人份。对不符合办理变更审批的申请人,耐心、细致地讲解,并做好思想工作。四是高位推动,从政治高度看待和认识宗教问题。召开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书记赵刚同志听取宗教工作汇报,并对宗教工作提出要求。召开第一、二季度宗教工作联席会和全州宗教工作研判会,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6日至今,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宗教院校延迟开学的“双暂停一延迟”措施。政务公开网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8条、微信公众号109条、官方抖音平台3条,微信微博转发7014条、跟评514条,州县民族宗教系统累计报送各类信息350余条。州、县、乡、村四级同步开展防控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教育信教群众46万人次,发布、张贴各种通知、公告、宣传标语4000余份,做到防控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六是认真做好跟进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断完善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抓实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研究制定《2020年德宏州民族宗教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德宏州2020年州民宗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圆满完成局机关党总支及下属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紧盯主题主线抓好整改。目前,对需要即知即改和长期坚持的5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局党组成员的个人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廉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例会等平台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廉政、法治、道德、职业教育等文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在道德方面,正心修身、恪守正道,强化家庭家风教育。在法治方面,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做到“知纪明规懂法”。在职业教育方面,强调职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政治可靠,守纪干事、担当有为。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智能办公。结合信息化、数字化、无纸化的办公要求,克服单位平均年龄偏大、智能终端使用不熟练等困难,在单位推广使用钉钉APP、云岭先锋APP、协同办公App等移动客户端,使考勤打卡、工作通知、视频会议、请休假审批、采购销审批、文件阅办、公车管理、日志管理等一系列办公实现移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无纸化,有效降低办公成本,大幅度提高办公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7.25万元,政府性基金176.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9.22万元,增长38.22%。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族节日活动项目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组团参加省民运会锦标赛项目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32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4.14万元(本级财力3147.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6.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9.22万元,增长38.22%。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族发展基金(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组团参加省民运会锦标赛项目经费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24.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73万元,减少4.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部分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685.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61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族发展基金(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组团参加省民运会锦标赛项目经费投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1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万元,项目支出508.50万元)
水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差旅费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2.50万元)
维修(护)费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会议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培训费4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50万元)
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委托业务费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
工会经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2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5万元,项目支出90.97万元)
国内债务付息47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6.6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7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92万元)
劳务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其他对企业补助48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3.0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9.6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费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8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费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6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1个,总涉及金额2685.5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9个,涉及金额250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个,涉及金额176.89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涉及资金184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1、召开德宏示范州创建工作迎接省级初评验收部署会议2次,举办由成员单位、县市、乡镇、示范点共117人参加的迎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策划方案、规划路线,体现特色,保障迎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争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进步示范州国家验收会议:通过开展验收工作,展示德宏州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展现特色亮点,全面建成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使全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3、全州州级示范点项目建设:通过示范点宣传、示范点创建提升改造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考核验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 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万元,减少3.95%。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公车补贴)转增加退休人员。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水电费、报刊杂志费、工会经费、车辆保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节日慰问老干部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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