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州财政局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州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2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99条、文件及解读11条、工作动态63条、领导简介5条、机构设置及职能 2条、公预决算公开及三公2条、扶贫专项18条、财政监督24条。按要求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保基层运转”“保金融稳定”“保居民就业”的职责任务,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转载、解读各项政策,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政策60条,及时公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云南省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收费项目目录,及时公开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增长开好局收费政策的通知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文件。
三是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税收政策60条,及时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制定的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等税收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措施的文件,积极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了德宏州2018-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情况表(全州)、德宏州本级2018-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情况表(州本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及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推动债务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五是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扶贫专项信息,公开相关信息148条,主要涉及政策规定、通知要求、扶贫资金安排、涉农资金整合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政策文件得到及时公开。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了财政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指南。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制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同时提供了相关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
三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文件及解读栏目发布信息25条,主要涉及国家、省、州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答记者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解读预算法实施条例。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确保相关规定有效贯彻落实。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要求全面梳理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推进预算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共计公开139条州直部门的2019年决算信息和2020年预算信息,积极推进预算编制、决算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共计公开6条相关信息,对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等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及时答复了1人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提供网站网址、电子数据等方式回复依申请人。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把关,及时修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章中的错别字、不规范表述,按时完成“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备案。
二是按照要求更新和维护了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三是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主要涉及财政部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府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上办事等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部门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四)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负责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杨旭辉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二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和《若干意见》等规定,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德宏州财政局
2020年12月1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