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国资委制定印发《德宏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年初核定预算、全年监督使用、年终组织清算”州属企业预算管理调控工资总额制度,进一步促进州属企业工资发放的合规性,着力提升国资监管力度。一是强化思想观念更新转变。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的制度实施,既是对州属国企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企业负责人的硬约束。有利于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国企工资分配效益导向与市场化原则深度融合。二是注重管控方式及可操作性。州国资委根据“管总额、管人均”“管增幅、管差距”调控原则,按照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优化结构,控制总量,推动企业健全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先报批后进人”管理制度,科学指导企业职工薪酬水平和薪资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缩小分配差距。州国资委聘请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检查国企工作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按照“限高、扩中、提低”原则,将宏观调控重点放在中高层管理人员,将收入分配重点向一线岗位、一线员工倾斜。(国资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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