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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人防、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其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等党纪党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三重一大”工作的贯彻落实。
3.强化作风改进,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的现象,按规定发放综合考评奖金、兑现职工福利,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无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的现象,“三公经费”持续降低。
4.严格落实省州决策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住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GDP经济指标任务完成预定任务。1-9月,全州住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78.65亿元,同比增长86.55%,完成投资占州政府下达全年固投总任务总量的98.75%。三季度末,全州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7.24亿元,增速15.5%;建筑业增加值26.83亿元,增速15.3%。截止9月末,全州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80.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41%。三季度,德宏州房地产从业人员数为2985人,同比增长14.2%。
(2)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9年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20030.42万元。2006年以来上级共下达我州公共租赁住房指标34318套(实际实施34386套),截至目前已分配26667套。2020年棚改项目计划申报3336套。
(3)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全州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20.19公里。全州公厕任务现已开工39座。城市燃气管网全州已完成10公里。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截止8月底,德宏州镇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的乡镇个数44个,总体覆盖率97.78%。德宏州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的自然村个数2403个,总体覆盖率82.86%。德宏州镇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乡镇个数28个,总体覆盖率62.22%。农村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已经做到全覆盖,正在梯次推进收费制度落到实处。
(4)房地产监管进一步规范。州级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涉及州级房地产行业行政审批时限均压缩到3个工作日。推行“互联网+房地产+政务服务”。
(5)农村危房改造助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7年至2019年全州共改造4类重点对象13681户,已全部竣工。2017年至2019全州计划实施20000户。目前全州共实施非4类重点对象20461户,已全部竣工,投入改造资金40298.96万元。
(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市容市貌得到根本提升。全州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取缔街道主次干道两侧的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物品行为,清理和整顿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各类占道经营40915起、出店经营9665起、清理流动经营15550起,占道摆放物品1927起,暂扣占道经营物品979件,拆除广告牌445块,拆除违建面积30325平方米,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11起,罚款77100元。
(7)建筑业稳步发展。加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动态管理,强化市场监督,根据省厅部署,做好勘察设计行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督,做好登记管理。完成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项目备案235个,面积187.65万平方米,投资105.40亿元。截至目前共组织初步设计评审17项。全州建筑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壹级总包资质“零”的突破,目前我州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的共有155家。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8)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监管,督促重要分部工程、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验收,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及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核发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监工程19项(含历年工程),总建筑面积22.3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1.20亿元。其中2019年新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6个项目,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80亿元;办理竣工备案12个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2.7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23亿元。对抽巡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责任方及时进行整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督,未发生严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总体受控。
(9)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结合自身职责,主动承担好全州住建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职能,强化住建领域、项目的监管,进一步深挖彻查,高效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住建领域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截至目前,全州住建领域共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会议60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0余次,悬挂横幅8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现全州住建领域共摸排收集线索31条,经核查,均属于行业乱象,不涉及罪恶线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33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99万元,占总收入的98.17%;其他收入94万元,占总收入的1.83%。其他收入94万是抗震安居规划编制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1.8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拨付给城乡投的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资金由财政拨款到我局,我局再拨出负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26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91万元,占总支出的41.05%;项目支出1926.66万元,占总支出的58.9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32.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60.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缩减开支,项目支出增加是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1.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2.02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60.32万元,主要原因为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人防工程款全部结清。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0.0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任务加大,增加消防设计审查职能,基本支出减少是缩减开支,项目支出增加是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日常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的缴纳。
3.卫生健康的支出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工作。
4.城乡社区支出272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8%,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管理日常开支。
5.农林水支出10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城乡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6.住房保障支出6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预算的8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秉承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6万元,下降6.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8万元,下降6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8.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秉承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6万元,占81.60%;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1.11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884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33万元,固定资产684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1万元,无形资产397.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20.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14项,账面原值183.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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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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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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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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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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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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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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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846.76 |
204.33 |
6843.4 |
6697.93 |
145.47 |
0 |
0 |
0 |
251.00 |
397.7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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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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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3301111
[附件: 2019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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