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文旅融合力度。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等为重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2、加强文艺创作,提高创作水平。创作一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感恩思进,崇德向善的优秀节目,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充分发挥出优秀作品鼓舞人、引领人、教育人、激励人,动员调动群众利器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文化大篷车 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送戏下乡”。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县市新建和改造一批文化站、文化活动室;重点抓好“三馆”建设,力争在2020年元旦期间州文化馆、图书馆开馆,2020年6月博物馆开馆;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持续举办“德图公益文化大讲堂”,开展“爱心图书室”、“书香德宏”、“少儿培训”、“送书下乡”、“送书上门”等特色服务工作;举办农民工文化活动、广场“大家乐”文化活动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
4、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继续做好傣剧非遗陈列厅的陈列品征集;开展田野调查、记录性工作;抓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一项一策”达标建设工程项目,盈江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嘉理事件发生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全州维修项目的督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做好梁河南甸宣抚司署、芒市菩提寺、畹町中缅首次勘界楼旧址等项目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县市文物部门做好文物维修修缮工程。
5、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标准化要求,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主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点的游客服务中心、休息站点、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区域干线公路与重点旅游区、旅游点等级公路改造,提升自驾旅游道路通行条件。加大航空旅游市场培育力度,力争开通国内国际重要客源城市航线,稳定和加密现有航线。认真策划包装一批旅游重大项目,重点包装汽车旅游营地、徒步线路、精品饭店、民宿客栈、户外运动等项目,坚持在“项目落地”上下功夫,既扶持支持本土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又真正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大集团、大企业落地德宏,打造德宏旅游的“拳头产品”。
6、大力推进文旅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民宿。开展旅游扶贫统计调查,建设重点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培育发展旅游扶贫示范户,扶持基础条件好的贫困村农家乐和客栈建设,完善旅游扶贫示范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作用,抓好文化“扶志、扶智”工作。持续开展“送戏、送书、送辅导、送培训”等文化下乡,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7、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游云南”APP的宣传推广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名片、景区名片数据更新和质量优化,优化名景、名店、名品等上线旅游企业,建立“游云南”APP平台长期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重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产品建设,不断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实现“游云南”线上线下的结合。建立完善州、县及旅游企业智慧化平台和数据库;制作德宏旅游形象宣传片。积极推进芒市史迪威码头旅游度假区、芒市回贤古寨、勐焕大金塔、畹町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战纪念公园、盈江诗密娃底景区智慧景区建设。积极推进智慧酒店建设。
8、加强旅游宣传营销。统一宣传口径,以“七彩云南,美在德宏”为主题,始终唱响“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这一品牌,形成统一的对外宣传品牌;借助“游云南”APP、《魅力中国城》平台、微视频、“抖音”、“网红”、微信、微博等,持续、精准的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打造目的地形象,提高德宏的认知度。组织参加省内外重要旅游会展活动。
9、净化文化旅游市场。坚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和明察暗访力度,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健全州、县、涉旅企业三级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提升投诉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以“清源”、“净网”、“护苗”、“固边”、“秋风”等专项行动为主线,坚决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清理各类网上有害信息等。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0、加强文化旅游服务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网吧”创建工作,加大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场所的整治工作;对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机制。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和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员培训。
11、持续推进“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加大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1个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复核现有A级景区,优化景区品质;加快推进仙佛洞营地、陇川营地、畹町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着力推进2条精品自驾车旅游重点线路沿线项目;推进精品饭店和民宿客栈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指导芒市、瑞丽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12、继续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建设。科学编制《大滇西旅游环线规划》和《德宏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主动服务和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加快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省政府编制两报告三方案;加快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大滇西旅游环线区域全域共建、共融、共享,重点加快大(理)瑞(丽)铁路建设,申请支持陇川章凤—缅甸八莫、盈江—密支那公路境内平原—雪梨段高速公路建设;加快芒市口岸T2航站楼建设和陇川、盈江通用机场建设,加密国内航线,把芒市口岸机场建设为大滇西旅游环线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集散地。
13、持续加大文化旅游重点领域扫黑除恶。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导游、游戏游艺、网吧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整治,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动。利用“扫黄打非”进基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发挥站点功能作用,用民族语言、民族歌舞表演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接地气”活动,扩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影响力。
14、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要求,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地方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加紧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组建,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队伍和行政管理部门关系,整合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市场领域等职能,力争在2020年年初州县市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15、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党务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民族团结、禁毒防艾等常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德宏州文化馆、德宏州图书馆、德宏州文管所、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德宏州傣剧传承展演中心、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事业)。其中,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由社保发放的离退休人员15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 |
实有人数 |
|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
行政 |
29 |
40 |
|
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 |
参公管理事业 |
8 |
8 |
|
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 |
6 |
6 |
|
德宏州傣剧传承展演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 |
56 |
51 |
|
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公益二类事业 |
88 |
80 |
|
德宏州图书馆 |
公益一类事业 |
22 |
22 |
|
德宏州文化馆 |
公益一类事业 |
20 |
20 |
|
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 |
9 |
9 |
|
德宏州文物管理所 |
公益一类事业 |
16 |
15 |
|
合计 |
|
254 |
251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6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9.0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51万元,占总收入的0.8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减9.0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变动单位划转和并入收入产生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69万元,占总支出的60.18%;项目支出2,608.64万元,占总支出的3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减9.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变动单位划转和并入支出产生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2.6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减23.7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广电、体育职能划转出,旅游职能并入后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4%。部门工资及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8.6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6.45%,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涉及体育、广电职能的部分项目划转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06万元。其中:民族工作专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建议的民族事务专项工作;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84万元,用于电影放映中心野生菌食用安全公益电影宣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22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付德宏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316.8万元,付德宏州城乡投资有限公司866.4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96.60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实务62.88万元;图书馆项目20万元;艺术表演团体项目46万元;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目89.89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0.56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0万元;旅游宣传16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28.17万元;文物保护项目10万元;博物馆建设项目300万元;用于体育工作支出5万元、足球青训中心教练员培训4.47万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1.29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0.5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7.83万元。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禁毒防艾宣传等工作。
4.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98万元。主要用于广场“大家乐”比赛支出10万元,购置体育健身器材发放到县市8.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对比增减9.59%,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划转合并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3%。主要用于民族事务8万元、组织事务1.3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6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0.8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2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7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582.26万元、文物485.55万元、体育5万元、新闻出版电影38.6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9.6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58.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4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0.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1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6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23.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出访乌拉圭及缅甸,年中政府安排艺术团出访乌拉圭及缅甸曼德勒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所以导致因公出国境超预算,整体“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幅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31.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15万元,增长52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20.79万元,增加108.76万元,增长904.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增加1.51万元,增长125.6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旅游推介接待增加、公车改革车辆划转和报废运维费减少等原因导致增减变动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79万元,占92.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占5.87%;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占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7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39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陇川景颇歌舞团受邀代表中国德宏赴乌拉圭进行文艺演出交流活动,支出97.79万元;德宏州文化馆赴缅甸曼德勒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支出18万元;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赴缅甸曼德勒进行国门文化调研,支出5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机要用车、下乡调研检查工作、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安排接待、上级调研接待、其他地州到德宏旅游推介及文化交流接待、接待县市、旅游招商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共12批次,160人次;德宏州傣剧团2批次,44人次;图书馆2批次,17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4万元,与上年对比降低9.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划转后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459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2.07万元,固定资产3062.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8.12万元,无形资产403.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97.8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83.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1.3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726.62平方米,账面原值843.18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84.6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41.3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6万元;出租房屋30平方米,账面原值2.5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8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4595.75 |
412.07 |
3062.20 |
|
|
|
|
|
718.12 |
403.36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预算、决算对比数为2019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与原2018年德宏州文体广电局部门和原德宏州旅发委对比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1111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