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浏览量:20943   作者:  日期:2020/6/9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2019年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09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6%,增收30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在全省增幅排名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84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1%,减收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47%;非税收入完成1625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8%,增收41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53%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46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8%,增支154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在全省增幅排名第6位。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64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29%,增收50572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24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25%,增支100608万元。

二、财政运行分析

1.税收收入下降。2019年,税收收入完成2384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1%,减收1384万元。从税种来看,除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下降9.96%、60.95%13.06%13.01%3.44%、1.37%外,其余税种均实现增长。其中,增幅较大的有:环境保护税完成1583万元,同比增长76.28%;契税完成22831万元,同比增长39.96%;土地增值税完成12260万元,同比增长17.87%;烟叶税完成17162万元,同比增长7.71%;企业所得税完成9943万元,同比增长7.69%。个人所得税成为税收最大的减收点,个税完成4752万元,同比下降60.95%,减收741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个税改革新政的相继实施,个税减除费用提高、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叠加享受。而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长幅度最高,分别增长39.96%38.78%。契税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州房地产市场回暖,房地产成交量上升,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

2.非税收入增长。2019年,非税收入完成1625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8%,增收41579万元。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多渠道盘活国有资金和资产,带动相关收入增加。非税收入的增长有力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3.财政支出快速增长。2019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464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28%,增支154231万元,其中:八项支出完成1248272万元,同比增长17.68%。从支出项目来看,除了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国防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分别下降66.97%54.9%45.13%42.34%27.31%16.72%外,其余支出均实现增长。其中,增幅较大的有: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35155万元,同比增长120.78%;其他支出完成13190万元,同比增长59.05%;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2184万元,同比增长4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65519万元,同比增长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32071万元,同比增长11.06%;教育支出完成308038万元,同比增长10.32%

2019年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也给财政收支带来了巨大的平衡压力。州县财政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方针,集中财力保障人员工资、机关运转经费、民生和重大建设项目,确保了全州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 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一是加强对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完善税收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做到该减的不征,全年累计减税6.4亿元,减免税面达96.8%,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以及《德宏州激励财源培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暂行办法》,激发州、县、乡三级政府主动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的动力和活力,破解全州财政收入增长瓶颈,做大做优财政收入。三是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除严格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对在当年收入30%以内、但未安排支出的部分基金结余也一并调入公共预算统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25%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四是认真清点“家底”,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2019年全州共计盘活存量资金63765万元,及时按相关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或调整用于急需支持的项目。

2. 硬化约束,千方百计确保预算平衡。一是认真落实保障责任,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基本顺序足额安排“三保”经费预算,确保国家和省制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兜住“三保”底线。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优先通过统筹年初预算、调整现有支出结构予以解决。严格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州级收回当年本级财力安排而年末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3348万元。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千方百计确保年度预算平衡。三是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清理压减了一批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以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

3. 服务大局,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聚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全面启动5大攻坚行动,整合财政资源,完善投入机制,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保障。2019年,州级财政及时拨付各类扶贫资金156398万元(其中:州级投入5872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沪滇对口帮扶、建档立卡户学生奖励补助等。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人员实现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自付部分不超过10%的目标。安排教育扶贫资金590万元,实现建档立卡户教育帮扶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户不因贫失学、不因学致贫。安排健康扶贫专项资金70万元,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全力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投入,完善民生政策,聚焦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071万元,较2018年增加23103万元,增长11.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率政策,确保惠民政策顺利平稳落地。2019年,全州教育支出308038万元,较2018年增加28820万元,增长10.3%。落实各阶段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积极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健全中高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8万名学生享受到营养膳食补助,中小学16.2万名学生学杂费得到免除。城乡中小学公用经费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运转水平明显提高,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均衡发展得到有效保障。2019年,全州卫生健康支出180607万元,较2018年增加14804万元,增长8.9%。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拨付中央、省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资金28658万元,州级安排“安居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住房改善工程贷款贴息1391万元,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628万元,通过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棚(林)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

4. 健全机制,着力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健全完善财政管理政策制度。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我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已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划分范围,结合当前实际,首先将八大类18项事权纳入州与各县市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州与县(市)政府间财政关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压实责任,兜住“三保”底线。认真落实保障责任,积极调整优化支出机构,严格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向支出的基本顺序足额安排“三保”经费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杜绝工资拖欠,切实兜住“三保”底线。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情况纳入州对县市综合绩效考核项目之一,压实责任,要求县市国库资金要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资金需求。严格预算约束,不超出实际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或追加安排预算 ,严防违规借用国库资金,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结合全州库款调度,分配、使用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按时发放,将全州工资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0日发放,对县市调度资金采取收到省厅资金调度后,在发放工资前集中统一调度,以确保全州工资的及时发放。同时,要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

2. 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不该支出的钱一分也不乱花,可花可不花的坚决不花,非关系民生和稳定等紧迫支出事项就缓一缓,确保把该花的钱花好,花在刀刃上,建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3.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重大项目可承受能力评估,全面清理并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不可持续、不切合实际的支出和执行效率低的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办群众满意的事。(国库科、预算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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