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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5248   作者:  日期: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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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是与德宏州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德宏民政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德宏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三是与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险中心

1.办公室

2.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3.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4.医疗保障中心(办公地点在政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关心帮助下,全州医疗保障系统从无到有、从组建到规范、从整合到理顺,着眼医疗保障事业的规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德宏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德宏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318日正式挂牌成立,县市医疗保障局也相继挂牌成立,按规定时限完成了三定方案报批、办公整合、人员转隶、业务承接等工作,做到了职能整合有秩,人员转隶平稳,工作承接连续不断、各项业务扎实开展。新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确定、药品招标采购、医疗救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统筹及行政管理职能。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从74日起有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办公条件,各项行政及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1)强化队伍建设,凝聚组织力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州和5县市医疗保障局共核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30人,参公编57名。根据州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规划科室,局班子根据工作职责分配了工作岗位负责同志,确保工作上下顺畅,有效对接。二是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工会委员会,建立了工会组织,细化了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面对新岗位新职责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抓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履职能力,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定期上廉政党课,注重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做到早提醒早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向组织如实申报了个人重大事项。

2)落实城乡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德宏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3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0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525100%参加医疗保险。经充分论证,反复协调,为确保大病保险的正常待遇享受,清算了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签署了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协议。经多次汇报,反复研究,经州人民政府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同意,确定了德宏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线从6万元提高到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实施顺利完成。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实的决策部署,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进行缴费基数一窗口核定,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享受,州、县市医保中心均已全面履行职能,城镇职工切实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三是医疗救助职能顺利整合到医疗保障部门实施。医疗保障局一挂牌成立,就着手医疗救助职能接续经办工作,整合资源,及时承接民政划转的医疗救助职能,加强政策学习培训,落实医疗救助措施,资助重点对象、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县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一单式结算,参保群众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四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药品招标采购职能整合及政策培训加紧实施。为积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招标采购职能履行,州县医疗保障局加大了政策培训力度,积极学习借鉴先进老地区经验,储备政策知识,为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推行4+7药品带量采购扩大试点经验做好充分准备。五是减税降费政策及医保征缴移交税务工作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发文确定全州年度医疗保险费征收大口径、小口径基数,州、县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及时核定各单位和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规范开展征缴工作,群众缴费负担明显减轻;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缴要求,及时发文核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助缴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征缴工作顺利推进。六是各项医保待遇政策运行顺畅,报销业务平衡运行。2019年全州共有1070488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分类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床位、病床使用率、病人外转率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下发了《德宏州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全州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住院资金总额和门诊资金总额,实行医保资金住院总额包干、普通门诊以乡镇为单位总额包干。对医疗机构实施定期考核、违规惩处,动态管理。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4)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基金安全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力度,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全州相继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共发放致广大参保人员的一封信”2000余张、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通告”2500余张、打击欺诈骗取医疗基金行为举报奖励你问我答”2000余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4000余张、大病保险服务手册”3000余张。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平台宣传和广播电视台在不同时间段播放欺诈骗保行为。二是综合联动监管。建立完善由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公安、卫健等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动机制,根据《德宏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强化了全州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强化协议管理,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修订完善了全州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明确了欺诈骗和处罚的具体内容,完成了2019年度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9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9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因我单位于20193月成立,故无2019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92.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92.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92.57万元(本级财力9592.5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因我单位于20193月成立,故无2019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92.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9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2.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85%项目支出1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开展医保业务、基金监督、社保基金、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5万元,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9544.53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877.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185.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92.65万元。(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17.37万元,主要用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医疗救助685.69万元,主要城乡医疗救助100万元,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85.69万元。(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363.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53.57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经费 9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732.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基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津贴、奖金、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支出7732.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及水电、通讯、差旅、会议、车辆运行、公车补贴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0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8.2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救助、举报欺诈骗保奖励金等其中:基本支出1108.29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州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州医保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医保工作、本级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县市医保局人员来往报送材料、安排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医保局来往上级部门、各县市出差、检查工作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因我局于20193月挂牌成立,部门三公经费与上年无增减对比。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0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4.05万元,具体项目为:办公经费0.9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万元,工会及福利2.04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全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810家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定期对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会等形式,主动对举报投诉受理处理情况、典型案例等进行公示,加强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基金安全,把基金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高知晓率和认知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多形式、多渠道、贴近群众的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打击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保持住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又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惩戒和疏导并举,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绩效指标:开展督导检查2次以上;召开会议和开展培训各1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经费

项目目标:全州范围内营造良好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实现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保障国家医疗基金安全,维护人民利益。

绩效指标:举报事件凡举报必查实,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系统运行维护费

项目目标:保障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大于90%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完成省级参保任务,应保尽保。

绩效指标:参保人数大于95%,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普遍知晓。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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