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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设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7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德宏州图书馆、德宏州文化馆、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德宏州艺术研究所、德宏州傣剧传承展演中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事业)。其中,德宏州文化行政执法支队、德宏州旅游信息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州预计接待游客2841万人次,增长6%;旅游总收入588亿元,增长10%。结合德宏的特色和优势,加大文旅融合,利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助力“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革命”九大工程,推动德宏全域旅游发展。
(一)加大文旅融合力度。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等为重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二)加强文艺创作,提高创作水平。创作一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感恩思进,崇德向善的优秀节目,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充分发挥出优秀作品鼓舞人、引领人、教育人、激励人,动员调动群众利器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文化大篷车 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送戏下乡”。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县市新建和改造一批文化站、文化活动室;重点抓好“三馆”建设,力争在2020年元旦期间州文化馆、图书馆开馆,2020年6月博物馆开馆;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法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持续举办“德图公益文化大讲堂”,开展“爱心图书室”、“书香德宏”、“少儿培训”、“送书下乡”、“送书上门”等特色服务工作;举办农民工文化活动、广场“大家乐”文化活动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
(四)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继续做好傣剧非遗陈列厅的陈列品征集;开展田野调查、记录性工作;抓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一项一策”达标建设工程项目,盈江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嘉理事件发生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全州维修项目的督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做好梁河南甸宣抚司署、芒市菩提寺、畹町中缅首次勘界楼旧址等项目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县市文物部门做好文物维修修缮工程。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标准化要求,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主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点的游客服务中心、休息站点、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区域干线公路与重点旅游区、旅游点等级公路改造,提升自驾旅游道路通行条件。加大航空旅游市场培育力度,力争开通国内国际重要客源城市航线,稳定和加密现有航线。认真策划包装一批旅游重大项目,重点包装汽车旅游营地、徒步线路、精品饭店、民宿客栈、户外运动等项目,坚持在“项目落地”上下功夫,既扶持支持本土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又真正引进有实力、有品牌的大集团、大企业落地德宏,打造德宏旅游的“拳头产品”。
(六)大力推进文旅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民宿。开展旅游扶贫统计调查,建设重点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培育发展旅游扶贫示范户,扶持基础条件好的贫困村农家乐和客栈建设,完善旅游扶贫示范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作用,抓好文化“扶志、扶智”工作。持续开展“送戏、送书、送辅导、送培训”等文化下乡,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七)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游云南”APP的宣传推广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名片、景区名片数据更新和质量优化,优化名景、名店、名品等上线旅游企业,建立“游云南”APP平台长期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重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产品建设,不断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实现“游云南”线上线下的结合。建立完善州、县及旅游企业智慧化平台和数据库;制作德宏旅游形象宣传片。积极推进芒市史迪威码头旅游度假区、芒市回贤古寨、勐焕大金塔、畹町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战纪念公园、盈江诗密娃底景区智慧景区建设。积极推进1家智慧酒店建设。
(八)加强旅游宣传营销。统一宣传口径,以“七彩云南,美在德宏”为主题,始终唱响“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这一品牌,形成统一的对外宣传品牌;借助“游云南”APP、《魅力中国城》平台、微视频、“抖音”、“网红”、微信、微博等,持续、精准的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打造目的地形象,提高德宏的认知度。组织参加省内外重要旅游会展活动。
(九)净化文化旅游市场。坚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和明查暗访力度,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健全州、县、涉旅企业三级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提升投诉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以“清源”、“净网”、“护苗”、“固边”、“秋风”等专项行动为主线,坚决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清理各类网上有害信息等。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加强文化旅游服务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网吧”创建工作,加大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场所的整治工作;对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机制。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和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员培训。
(十一)持续推进“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加大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1个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复核现有A级景区,优化景区品质;加快推进仙佛洞营地、陇川营地、畹町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着力推进2条精品自驾车旅游重点线路沿线项目;推进精品饭店和民宿客栈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指导芒市、瑞丽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十二)继续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建设。科学编制《大滇西旅游环线规划》和《德宏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主动服务和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加快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省政府编制两报告三方案;加快大滇西旅游环线德宏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大滇西旅游环线区域全域共建、共融、共享,重点加快大(理)瑞(丽)铁路建设,申请支持陇川章凤—缅甸八莫、盈江—密支那公路境内平原—雪梨段高速公路建设;加快芒市口岸T2航站楼建设和陇川、盈江通用机场建设,加密国内航线,把芒市口岸机场建设为大滇西旅游环线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集散地。
(十三)持续加大文化旅游重点领域扫黑除恶。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导游、游戏游艺、网吧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整治,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动。利用“扫黄打非”进基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发挥站点功能作用,用民族语言、民族歌舞表演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接地气”活动,扩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影响力。
(十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要求,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地方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加紧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组建,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队伍和行政管理部门关系,整合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市场领域等职能,力争在2020年年初州县市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十五)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党务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民族团结、禁毒防艾等常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2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223人。在职实有24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6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5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23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对比数含原文体广电局6212.89万元及原旅发委1733.23万元),减少3712.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原德宏州文体广电局体育、广电职能化转后文化职能与原德宏州旅发委进行文旅融合单位合并,所以职能划出后部门财务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3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34.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4.05万元(本级财力422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对比数含原文体广电局6212.89万元及原旅发委1733.23万元),减少3712.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原德宏州文体广电局体育、广电职能化转后文化职能与原德宏州旅发委进行文旅融合单位合并,所以职能划出后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34.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3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05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文体广电4418.75万元、旅游433.23万元)减少1052.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人员划转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435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文体广电1794.14万元、旅游1300万元),减少2695.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项目随职能划转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21.63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1231.19万元;德宏州图书馆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294.54万元;德宏州文化馆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244.99万元;德宏州文物管理所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187.98万元;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115.98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897.21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649.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9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等。其中: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95.51万元;德宏州图书馆34.86万元;德宏州文化馆27.15万元;德宏州文物管理所19.44万元;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12.18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96.03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80.9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46.33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58.25万元;德宏州图书馆25.43万元;德宏州文化馆19.62万元;德宏州文物管理所14.40万元;德宏州民族艺术研究所8.91万元;德宏州民族文化工作团69.26万元;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50.4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51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0万元,项目支出370.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6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8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此项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4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下降33.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因公出国(境)0 人次(具体安排以德宏州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需要出国境安排为主)。
增减变化原因: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4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4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出本部门,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万元,较上年减少3.64万元,下降40.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较上年减少3.64万元,下降40.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末机关公车划拨到其他单位1辆,二级事业部门公车改革处置及报废6辆,所以2020年运行费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重点项目为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预算单位: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工程建设指挥部。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858.3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4858.37万元。预算绩效目标:完成 “三馆”2020年还本付息支出;计划2020年建设完成后投入使用,对外免费开放,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未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3.75万元,比2019年减少108.39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后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10000335700111
[附件: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2: 德宏州“三馆”建设指挥部2020年预算《德宏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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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