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梁河骏腾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梁河骏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龙窝大道18-657号(金塔温泉小镇16-7号)
二、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6日-17日,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梁河骏腾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采购文件等装档资料不完整。
2、无退还保证金相关资料。
3、没有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封面未盖章,评审专家抽取表专家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无。
5、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未明示。
6、采购文件中无小微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优惠。
7、废标情况说明无。
8、质疑处理资料不齐。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梁河骏腾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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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