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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支队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支队队下设12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科、政治处、纪委、装备财务科、法制宣传科、科技信息化科、交通秩序管理科、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9个综合部门,芒市高速管理大队、瑞丽高速管理大队2个直属大队,1个车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共建共治为引领,全面打造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共治。主动协同安监、交通、农业、教育、旅游、住建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客运安全监管、交通安全联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等机制,协同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二是深化“丘北经验”推广。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探索实施“路长制”,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责任,推进“五个一”防控网络和“两站两员”建设工程。三是深化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推动文明交通安全行动社会化,建立健全大曝光、大警示、大教育、大直播、大矩阵五个机制,着力提升边疆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2)以事故防控为核心,着力推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治理。一是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治理。严把车辆查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巩固违规车辆通报曝光、隐患车辆清零等治理模式,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二是强化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大检查,定期组织“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相关企业负责人和所属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主动协同交通、安监部门,跟踪项目推进和经费落实,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四强化路面秩序管理。要改革创新公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有效提高和增强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全州性、区域性、全路段、重点时段的专门整治行动,推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专项整治。
(3)以能力提升为抓手,着力推动交通治理现代化纵深发展。一是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门执勤执法力。以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省交通案件质量网上考评,持续提高全州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持续加强城市交通乱象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着力提升边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全面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公安交警部门公信力。建立健全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上下沟通、警种协同、部门联动、警媒合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有效正确引导舆论。
(4)以全警应用为核心,着力提升信息化服务实战能力水平。一是建立大数据研判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常态研判、外部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方面的融合应用,为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等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做强做实县市级指挥中心。以支队指挥中心转型升级引领勤务机制变革,加快推进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完善全州指挥调度工作机制,构建情指融合、情勤对接、城乡一体、高地联动、上下贯通的智能化指挥体系。三是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三年规划》的实施为契机,结合德宏实际抓实抓好“四个平台四张网”的建设应用,着力提升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
(5)以公安改革为助力,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权限下放。继续深入推动车检、驾考、机动车号牌管理等改革措施落地,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平台等,积极扩大交管服务覆盖面。二是深化改革攻坚,精心打造多元化车管服务。加大互联网业务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掌上车管所”的知晓率。推进汽车类考试过程无纸化的实施。提升工作效率、规范考试流程,减少驾驶人因档案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档案遗失等问题。三是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打牢便民利民服务基础。以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等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部门为重点积极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在规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6)以忠诚担当为使命,着力打造新时代素质过硬交警队伍。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全面贯彻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熔于公安交警队伍的灵魂中,坚定不移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二是坚持从严治警。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自觉带头践行“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从严管党治警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始终,落实到部门和具体民警,形成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违纪必究、有腐必反的常态化。切实加强警示教育,严明规矩禁令,紧盯关键节点,突出“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抓违法处理的免记分环节等廉政风险环节,实时动态监督,及时解决执法和队伍中的苗头问题,严防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坚持素质强警。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重中之重,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以实用、敢用、会用、管用为标准,扎实开展公安交警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四是坚持从优待警。持续推进关心关爱民警辅警工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民警辅警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展现公安交警队伍新风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交警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人员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4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4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48.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8.49万元(本级财力2064.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2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48.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4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49万元,项目支出278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520.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中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22.2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064.49万元,项目支出2784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5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98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19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81.3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2.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减少车辆购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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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年 预算数 |
2018年 预算数 |
2019年预算与2018年 预算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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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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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00 |
280.00 |
-205.00 |
-73.21%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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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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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5.00 |
270.00 |
-205.00 |
-7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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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00.00 |
-200.00 |
-10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65.00 |
70.00 |
-5.00 |
-7.14% |
(二)部门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4848.49万元,较2018年收入支出6069.66万元,减少20.1%。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大规模基本建设出主体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8、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2019年,交警支队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为106.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3个,支出绩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监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附件: 14231440941D9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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