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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898   作者:  日期:2019/9/20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6101000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德宏州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是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地方性规定。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德宏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的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15.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扣重点目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全州5县市建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二是州及县市公立医院完善了科学补偿机制,实行药品和耗材的零差率销售后,2018年调价补偿率达到77.68%,各级政府投入到位资金2936.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0万元、省级资金170万元、州级资金389.96万元、县级资金226.08万元)。三是加快推进以总额预算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家公立医院接入跨省异地就医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患者直接结算。四是6所县级公立医院分别与5所三级医院建立了医疗联合体,州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与5县市建立了儿科和精神病专科联盟;瑞丽、盈江、梁河启动医共体建设。五是三是完善药品和耗材供应保障机制。全州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均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了药品和耗材零差率销售。2018年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4.92亿元。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血管介入、骨科、眼科类等高值医用耗材0.38亿元,实现了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等12部门联合制定德宏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从1015日开始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实施了药品采购两票制"。通过各项医改措施的实施,医改各项业务指标实现了 三降三升的目标: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下降10.57%、药占比下降至26.11%、百元医疗收入耗材下降至23.27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上升至31.7%、基层门急诊人次上升至52%、人员支出占比上升至40.76%

2.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对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不严格的情况进行了纠偏,对健康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二是实施四重保障政策,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州14897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截至10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就诊498533人次,门诊报销费用1104.65万元,报销比例46.20%28种门诊慢性病就诊8141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132.61万元,报销比例达8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31762人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2226.89万元,医保报销10281.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62.07万元,医疗救助308.12万元,兜底保障468.95万元,自付1158.62万元,自付比例9.21%。三是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精准救治到病。落实大病集中救治,救治大病患者1284人,救治率100%;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高血压患者7176人、糖尿病患者125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81人、肺结核患者95人,规范管理率均达省级要求;为2683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提供重病兜底保障,工作进展99.6%。四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工作措施,方便贫困群众看病,提高了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感受度和满意度。五是落实三个一达标工程,全州5县市综合医院均达二级甲等,48个乡镇卫生院、296个村卫生室基本达到脱贫摘帽国考标准。六是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提高干部及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宣传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推进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州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验收,在2017年瑞丽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的基础上,201810月中旬,接受省卫健委验收专家组对盈江县、陇川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验收工作;瑞丽、盈江、梁河启动了医共体建设,统一各单位人事、财务、质控、科教、医保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实现了各单位管理同质化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州人民医院与梁河县、芒市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各县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带动乡、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县级公立医院10个),2018年州人民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等4个公立医院的4个科室积极开展重点专科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了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人才培养和技术辐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骨干医师和提升综合能力建设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级医院帮扶任务,深入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14家州县医疗、妇幼机构对33个乡镇卫生院实施县乡一体化帮扶,累计派驻帮扶团队215人次,基层向上派员进修学习169人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层高血压管理工作,截至201811月,全州共有13所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健委评选为群众满意卫生院,遮放镇、风平镇卫生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遮放镇卫生院被国家卫健委评选为全国百佳卫生院(全省仅2所入选)。

4.防艾管理精准化,疾病防控工作见成效。紧紧围绕《云南省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德宏州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德宏州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率先在全省开展艾滋病病人治疗精准化、个性化管理试点工作,通过陇川试点向全州推广,治疗病人病毒抑制率从2017年的80.4%上升到2018年的85.2%,全州艾滋病发现率为85%,治疗率为81%,治疗有效率为86.6%。制作德宏防治艾滋病十年成果展示片、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经验片、大众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片、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警示教育片、青少年防治艾滋病警示教育片、吸毒人群警示教育片等六类防艾宣传片和2部公益广告片,并翻译成民族语和缅甸语下发各县市、各部门,防艾宣传工作更精细、更实用、更有效,提高了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警示性、有效性和艾滋病防治疫苗作用,全面提高各类人群的防艾、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稳可控。1-10月,全州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乙类传染病153486例,较去年同期(3672例)下降5.07%;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9起,发病792人,死亡1人,事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加强鼠疫、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防控,重点传染病防控成效明显,登革热发病数较2017年大幅减少,未发生重症和死亡病例;除盈江县外其余各县市消除疟疾均通过州级考核验收。夯实常规免疫,继续巩固无脊灰控制成果,疫苗针对疾病得到有效防控;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有效处置州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事件,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先后投入170余万元,采购应急服装、现场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生活及后勤保障等应急物资,全州应急队伍装备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配合完成州、国家卫生应急演练,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全域创建卫生城市镇步伐加快,芒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复审,瑞丽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并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全州农村卫生厕所调查工作,摸清底数。针对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事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和回头看工作,监督检查469家医疗卫生机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6件,其中给予警告26件、罚款共计15.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25万元、没收器械1起,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有效净化医疗市场和规范医疗行为。

5.坚持卫生惠民,妇幼健康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一是全面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妇幼健康计划110月全州活产数14480人,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27.62/10万;婴儿死亡81人,死亡率5.59‰;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29795人、目标人群覆盖率44.4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2332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34.77%,宫颈癌早诊率75%,乳腺癌早诊率80%;妇女常见病筛查69396人,筛查率58.43%;为176191万名624月龄儿童发放了营养包,营养包的有效服用率达91.13%。二是全面稳妥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显示截止全州2018930日全州已出生11746人,其中一孩出生4194人、二孩出生6307人、三孩出生1245人,分别占35.71%53.69%10.6%,二孩执行率达1.5;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目前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2.76%,出生医学证明处理率85.45%。州卫健委为全州51个乡镇街道配备了速拍仪,实现了100%乡级网上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三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惠及33206(),发放资金1413.89万元;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实现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 三个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父母投保住院护理保险;严厉整治两非,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性别比保持平稳。四是推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全面加强组织建设,积极争取计生协会如序参公;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和计划生育帮扶项目,帮扶资金113万元,救助贫困母亲家庭59户,惠及人口212人;积极向省计生协会申报项目5个,筹措项目资金37万元,覆盖4个县市;为16.1万名计划生育个人承保意外伤害险,承保计划生育手术5108例。

6.强化能力建设,中医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进州中医医院、陇川县中医医院建设;继续加强傣医药门诊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范围。强化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促进盈江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筹备工作。加强瑞丽市中傣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争取投入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5个县市人民医院均成立中医科和中医康复科,州妇幼保健院成功开设中医科,盈江县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逐步扩大,完成1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室建设任务。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持续升高,中医药服务逐步被基层接受。全州投入113.8万元用于中医药硬件建设及文化建设,投入50.2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订单定向计划培养中医医师7名,傣医医师20名;选派17名基层医师赴版纳学习傣医药适宜技术,投入资金8万元支持9名医师及13名传承人开展民族医药传承活动。积极学习和引进方剂宝现代中医运用管理学习平台,探讨搭建中医药医网通共享平台。在全省2018年前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获全省年度考核第一名的成绩。

7.探索医养结合模式,为健康老龄化提供服务。全州养老机构12家中3家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8所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1家内设医务室,实现10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100%为在院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州68家公立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免费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服务和相关管理。1-10月,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3627人,健康管理率54.50%;为65岁以上老年人56633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签约率达70.47%,不断提高家庭医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检查、用药指导、合理饮食建议、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等全方位、多功能的健康服务。全州初步形成了以联合运营模式、支撑辐射模式、整体照料模式为主要形式的医养结合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

8.加强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出台《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计生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三种行政执法决定。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州卫生监督局、芒市和盈江县卫生监督大队深入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同时抓好以案件评查为重点的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工作,先后抽查行政执法案件137件,对案卷文书书写不规范、适用法规不准确、程序有瑕疵等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并接受了省州法制局的案卷评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全州参学完成率为100%。组织开展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完成率100%。严格行政审批,年内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1551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9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4件,医疗机构执业申请14件,放射诊疗卫生许可14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40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1252件,《云南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够用印鉴卡》申请18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7件),发放的卫生行政许可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化学污染物监测国家级81件样品1116条数据、省级24件样品259条数据的监测上报工作,完成全年采样任务和总任务量的100%;完成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国家级134件样品608条数据、省级72件样品240条数据的监测上报工作,完成全年采样任务量和总任务量的100%。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重新调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我委行政职权共计8318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435项,追责情形共计2172项;梳理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51项,将原使用的卫生行政许可类申请文书共72种,更新为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目前使用的卫生行政许可类申请文书共64种;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清理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69,取消对外开据证明材料33条,保留向当事人索要证明材料42266条,保留对外开具证明2222条,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项。

9.补齐基础短板,增强事业发展动力。一是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州16个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库,规划建设规模8.3万平方米,规划投资3.4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62亿元。截至201811月,已下达项目11个(含十二五3个),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中央投资8900万元),建筑面积4.49万平方米,竣工7个、在建4个。二是争取项目资金。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联动,提前介入,提高项目包装质量,积极向上争2019年卫生补短板项目、世行贷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17个。三是强化资金管理。极应对财权事权改革,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卫生与健康投入政策,基本公卫、基本药物、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专项等重点领域资金得到保障。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支撑。完成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44名,做好201334名毕业生就业安置。通过选优和公开招聘134人充实到卫计机构,做好特岗位全科医师的安置和招录工作。通过好医生学习平台组织20176名基层卫生人员参加中专学历教育,继续推进201621名学员学历教育,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报名并审核通过报考2018年度学历(大专、本科)教育共167人,报考中专学历教育43人。认真组织农村医学专业定向培养,2018年招录培养75名,2014级、2015年毕业乡村医生360人,经考核部分已充实了乡村医生队伍。组织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3项,通过13项,目前已举办11项;组织申报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5项,审核通过33项,目前举办26项;申报并开展院内学术活动2073次,举办1663次。组织开展2017年度学分验证,共验证合格7180人,合格99.86%。组织开展好卫技人员职称晋升,全州138人获省评审的卫生技术高级职称,11人获州评审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组织3434人参加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级合格1419人,省级合格15人。

11.全面从严治党,为卫生健康事业提供保障。一是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自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既挂帅更出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承担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分管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二是持续改进作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坚持正面榜样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相关要求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反复学习、警钟长鸣。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加强整治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结果运用。认真整改了2017年度检查考核反馈问题,针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61项,立行立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有的问题将坚持持续整改。

12.存在问题。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州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虽有快速提升,基础仍很薄弱,需要持续采取措施在人才引进培养、设备设施配备、学科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二是;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现状尚需突破;健康扶贫、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慢性病防治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重治轻防的传统理念和模式亟待转变;三是传染病疫情输入风险高,防控形势严峻,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感染者基数大、分布广、外藉务工人员多、吸毒人群占比高等问题,艾滋病防治任务繁重而艰巨。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成为工作的短板。

13.2019年工作构想。2019年,卫生计生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把医疗卫生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围绕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四个共同体,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力分级诊疗。抓好县级医院以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工作,逐步实现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分开,以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以特色科室建设带动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2)以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载体,持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按照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医院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涵,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改善群众就医体会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等五大中心。加强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建设,为患者提供快速、便捷、高质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综合救治服务体系。

3)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内涵建设,严控关键指标。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指标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加强费用监测,控制医疗费用总支出,控制门诊均次费用和病种住院费用,重点加强高值耗材和辅助用药管理,推动建立住院均次费用变化与病种难度变化相衔接机制。逐步降低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4)实施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继续落实四重保障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二是继续巩固提升三个一达标工作。督促各县市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加强人员培训和配备,确保县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人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压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国家新调整的大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现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是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确保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性疾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五是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费用控制。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费用。六是深入推进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持续抓国家、省、州反馈健康问题的整改落实。

5)以率先实现三个90%”防艾目标这核心,强化干预措施,提高干预工作质量,加大边境艾滋病防控工作,建立抗病毒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治疗质量,抓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6)以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两票制为抓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保证药品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强化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用培训和处方点评,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完成盈江县消除疟疾州级考核验收,确保全州消除疟疾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加强鼠疫、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防控,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灭鼠灭蚤工作;全面落实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患者全程治疗管理。落实麻风病防控措施,确保消除麻风病危害核心指标达到要求。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农村饮用水的检测、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芒市按要求开展国家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申报工作,瑞丽市按要求开展省级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申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提高监测、分析、预测预警能力,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夯实常规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免疫接种率,实施安全接种;加强疫苗监管力度,确保采购、配送疫苗的质量安全,提高疫苗接种质量及接种率,以控制疫苗针对疾病的爆发与流行。  

8)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基层慢病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科室硬件、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配置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感受度,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9)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进度。进一步加强全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监管,按照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力争我州申报建设项目纳入计划。抓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要素,确保投资计划任务完成。加强资金监管,紧盯资金管理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卫生计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优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0)全力推进以傣医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振兴发展。加大傣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逐步探索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思路。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和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工程。

11)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抓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12)依托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落实好我州信息录入修正工作,提高辖区内管理人口的信息入库率和服务工作,使信息库数据更新及时有效。落实好计划生育协会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组织开展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工作;以及各项帮扶工作。

13)深入贯彻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做实为老服务工作。

14)严格按照省、州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按时间表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德宏州卫生监督局;

3.德宏州人民医院;

4.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

5.德宏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德宏州中心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2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4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4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52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单位车辆配置情况表

单位

制(辆)

有(辆)

备注

德宏州生和划生育委员会

4

4

 

德宏州卫生监督局

1

1

 

德宏州人民医院

22

13

 

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

4

4

 

德宏州幼保健划服中心

4

2

 

德宏州疾病防控制中心

9

5

 

德宏州中心血站

8

6

 

合计

52

3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30,642,88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83,499.67元,占总收入的13.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28,037,054.34元,占总收入的83.5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22,326.62元,占总收入的3.13%


(一)2018年收入决算分析

2018年决算收入比2017年增加136953097..4元,同比增长12.52%。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增长44893878.86元,同比增长37.67%;事业收入增加108795893.6元,同比增长11.84%;其他收入减少16736675元,同比减少30.29%。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财政补助收入。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4083499.67元,比2017年增长44893878.86元,同比增长37.67%,增长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调资,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增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取消药品和耗材补助资金、人才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中医院建设项目资金等。

2.事业收入。2018年事业收入1028037054元,比2017年增加108795893.6元,同比增长11.84%。增长原因一是加强医疗服务单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疗业务收入;二是调整医疗服务收入结构,利润率较高的服务性收入比例提高,医疗业务收入增加;三是加强医疗单位基本建设,改善就医环境,细化门诊科室、配置高端医疗设备,提高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就医人员增加,医疗收入随之增加。

3.其他收入。2018年其他收入38522326.62元,比2017年减少16736675元,同比下降30.29%,下降原因是按照相关制度规定,2018年将体检收入计入医疗收入,不再计入其他收入。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63,760,003.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422,949.72元,占总支出的93.70%;项目支出73,337,053.32元,占总支出的6.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图片2


 


与上年相比,2018年决算支出增加124215714.9元,增长11.95%,其中,项目支出增长16769058.57元,同比增长29.64%;基本支出增长107446656.3元,同比增长10.93%。增长的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调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用于支付医疗设备、人才培养培训等经费增加。


决算支出情况表

 

 

 

位: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增长

增幅(%)

目支出

73337053.32 

56567994.75 

16769058.57

29.64%

基本支出

1090422949.72 

982976293.41 

107446656.3

10.93%

1.人员支出

408492370.16 

346225530.83 

62266839.33

17.98%

2.日常公用支出

681930579.56 

636750762.58 

45179816.98

7.10%

总合计

1163760003.04 

1039544288.16 

124215714.9

11.9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422,949.72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107446656.3,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调资、医疗单位增加人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科室增加,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37,053.32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16769058.5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用于支付医疗设备、人才培养培训等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69,663.8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37%。与上年对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增加20200611.64元,同比增加13.7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调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用于支付医疗设备、人才培养培训等经费增加。


财政款决算支出情况表

 

 

 

位:元

项目

2018

2017年

增长

增幅(%)

总计

167269663.86 

147069052.22 

20200611.64

13.74%

目支出

63694203.05 

51974812.95 

11719390.1

22.55%

基本支出

103575460.8

95094239.27

8481221.54

8.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2,58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共产党事务活动差旅费支出和人员津贴补贴、奖金支出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购买医疗单位负压救护车。

3.教育(类)支出16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英才兴边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1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州级医疗单位科技奖励。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5,93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死亡抚恤金、安葬费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758,09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二是办公用水、邮电、物业管理、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费用支出;三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疾病应急救助等项目工作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1,721,0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2200元,支出决算为559,565.62元,完成预算的10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4,962.62元,完成预算的13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603.00元,完成预算的49.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健康扶贫、防治艾滋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项督导检查工作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计划。


2018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位:元

内容

预算

决算

算完成率

合计

512200

559565.62

109.25%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342400

474962.62

138.72%

公务接待

169800

84603

49.83%

因公出国出境

0

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59,565.62元,比2017年减少65134.54元,下降10.43%。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比2017年减少117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74,962.62元,比2017年增加77609.46元,增长1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603.00元,比2017年减少25144元,下降22.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出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交纳伙食费、交通费、控制接待规格、陪同人员等。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比表

 

 

 

 

位:元

内容

2018

2017

增加数

增幅

合计

559565.62

624700.16

-65134.54

-10.43%

公车运行维护费

474962.62

397353.16

77609.46

19.53%

公务接待

84603

109747

-25144

-22.91%

因公出国出境

0

117600

-117600

-10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962.62元,占84.88%;公务接待费支出84,603.00元,占15.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962.6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4,962.6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健康扶贫、防治艾滋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6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6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专项、健康扶贫、防治艾滋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等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052.61元,比2017年增加47365.08元,增长3.6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资调资,按工资比例上缴工会费增加;二是增加其他收入443053.75元,即省医学会补助2017年、2018年职业医师资格考试成本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州卫生和计生委机关及州卫生监督局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临时工及医师资格考试劳务费、租车及公车补助的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职工体检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情况比表

 

 

位:元

 

内容

2018

2017

增加数

增幅

州卫生计生委

949512.81

930268.57

19244.24

2.03%

州卫生监督局

338539.8

310418.96

28120.84

8.31%

合计

1288052.61

1240687.53

47365.08

3.6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82426265.94元,其中,流动资产600320482.77元,固定资产547982313.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728368.08元,无形资产21359621.63元,其他资产35480.3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002787.42 元,同比增长18.92%,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8561901.17元,同比增长35.89%;固定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20122220.01元,同比增加3.81%;在建工程增加16485637.66元,同比增长17.13%;无形资产增加8797548.19元,同比增加70.03%;其他资产增加35480.39元。州第二人民医院处置房屋1511295.33平方米,原值4012950.49元;州疾控中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5700元,州第二人民医院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9278元;报废报损资产共911项,账面原值13733973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2018

127981.36 

60032.05 

89646.30 

31969.86 

1075.79 

0.00 

56600.65 

 

11272.84 

2686.95 

3.55 

 

 

 

2017年

107865.67 

44199.18 

82622.00 

30618.08 

1127.81 

0.00 

50876.11 

 

9624.27 

2384.93 

0.00 

 

 

 

增加

20115.69 

15832.87 

7024.30 

1351.78 

-52.02 

0.00 

5724.54 

 

1648.56 

302.02 

3.55 

 

 

 

增幅

18.65%

35.82%

8.50%

4.41%

-4.61%

 

11.25%

 

17.13%

12.66%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60096.4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77012.4;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24684.0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8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长期借款为103113965.86元,比2017年减少26177.08元。长期借款,一是州中医院为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58900000元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及项目建设;二是州人民医院美贷项目贷款上年末有51340100元,20185月、10月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7126200元,2018年年末还有442104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6101111

 [附件: 2018年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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