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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州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州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队进村入社工作;检查督促全州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全州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和督促落实全面推进全州依法治州工作;组织推动全州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州委和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部门内设8个业务处室,分别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一科、二科)、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政治部、办公室(调研室)、执法监督室、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州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不断深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0.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41万元,上年结转310.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41万元(本级财力1130.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0.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3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41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3101行政运行573.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3601行政运行50.4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业务工作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项目工作支出;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51.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13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4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9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7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2019年度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0万元减少5万元,减幅为16.66%,减少原因主要是预算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支出数减少5万元,减幅25%,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60.41万元,较上年度基本支出预算567.7万元增加192.71万元,增幅为33.95%。增加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增加等。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70万元,较上年度项目支出预算330万元增加40万元,增幅为12.12%。增加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项目工作经费150万元(其中: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0万元、打击走私柴油专项经费5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州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7.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96.72万元增加10.77万元,增幅11.14%,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上调和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共有4个,项目名称和绩效目标情况如下:(其中: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详见附表——公开表6-10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综治工作经费,项目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深化平安德宏建设;继续巩固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成果,继续组织和发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深入扎实地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防艾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减少和消除毒品、艾滋病的危害;弘扬正气,鼓励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协调、慰问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全州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建成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幸福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德宏柴油走私量大面广存在安全隐患》重要批示和七届州委第49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打击柴油违法犯罪专项联合行动。
2.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稳定风险。建立维护稳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群体性事件、信访、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上访和执行难案件等维护稳定中特殊困难人员生活困难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根本上扫除全州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3. 依法治州和执法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目标:建设符合德宏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德宏。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德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按程序监督、检查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部门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政法部门得到正确实施,保障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执法工作实行有效监督。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4.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开展教育转化和巩固帮教工作,开展无邪教创建工作,建设警示教育宣传基地、强化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州防范处理邪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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