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社〔2018〕50号
德宏州中医医院、德宏州卫健委:
为促进我州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7〕332号)文件要求及《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的函》(德卫计函〔2018〕3号),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18.9万元。其中:德宏州中医医院215万元,200万元用于重症医学科建设,15万元用于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1个重症医学科和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3.9万元,用于组织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此款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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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所需设备及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执行完成项目的单位,将现成项目单位退回补助资金或扣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补助经费。
附件:
201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2018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制表单位: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健委 日期:2018年2月27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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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一)人才培养 |
(二)能力提升 |
(四)贯彻落实中医药法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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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个) |
重点中医医院重症学科建设(个) |
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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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金额 |
任务 |
金额 |
任务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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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502商品服务支出 |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
50203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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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医医院 |
1 |
15 |
1 |
4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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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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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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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3.9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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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 |
1 |
40 |
160 |
65 |
3.9 |
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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