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社〔2018〕49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计局,德宏州中心血站: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云财社〔2017〕315号)文件要求及《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函》(德卫计函〔2018〕2号),现下达你县(市)、单位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 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吸血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预算支出科目。
请各县(市)、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工作任务由州卫生计生委随后下达,各县(市)、单位要根据任务量尽快启动相关项目实施工作,并按照2017年补助标准使用预拨资金,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项目实施范围以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 日期:2018年2月27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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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单位 |
2018年提前下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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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 |
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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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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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 |
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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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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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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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心血站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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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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