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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233号)

浏览量:6146   作者:  日期:2019/1/28

德财教〔2018233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州民一中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8308号)要求,现下达你们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此款请列入2018年“2050204  高中教育”支出预算科目。

为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1〕1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65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要求,足额落实地方承担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国家助学金下达到到所属普通高中,并督促学校及时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里。各县(市)和学校在分配资金时,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

二、各有关普通高中要根据各校具体的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做好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等各项工作。

三、各县(市)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1、德宏州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下达

2、项目绩效目标表(省对下)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8123

         



 



德宏州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资金下达表
县(市、学校) 2018年资金(万元) 已下达资金(万元) 本次下达
资金
(万元)
小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小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州民一中 150 120.05 29.95 139.35 120.05 19.3 10.65
芒市 193.5 154.86 38.64 187.68 154.86 32.82 5.82
其中:芒市第一中学 172 137.66 34.34 167.72 137.66 30.06 4.28
其中:国际学校 15 12 3 13.9 12 1.9 1.1
其中:黄冈启明综合高中 6.5 5.2 1.3 6.06 5.2 0.86 0.44
梁河县 195 156.06 38.94 189.1 156.06 33.04 5.9
盈江县 265 212.08 52.92 257.84 212.08 45.76 7.16
陇川县 185 148.06 36.94 181.6 148.06 33.54 3.4
瑞丽市 165.5 132.45 33.05 151.98 132.45 19.53 13.52
其中:瑞丽一中 135 108.04 26.96 123.61 108.04 15.57 11.39
其中:畹町中学 25 20.01 4.99 23.31 20.01 3.3 1.69
其中:瑞丽三中 5.5 4.4 1.1 5.06 4.4 0.66 0.44
合计 1154 923.56 230.44 1107.55 923.56 183.99 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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