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254号)

浏览量:5923   作者:  日期:2019/1/28

德财教〔2018〕254

德宏州民族实验中学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8277号),现下达你们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3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此款请列入2018年“2050204    高中教育”支出预算科目。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下达的资金优先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资金安排原则:一是在高中教育阶段普及攻坚计划规划的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学校和建设项目;二是优先建设、购置教学和学生生活最急需的基本设施和设备;三是注重投资效益,集中投入,确保“建一所成一所”,资金不得“撒胡椒面”;四是严禁超标准和豪华建设;五是优先支持奖补新建且地方政府投入较大的项目;六是优先支持还没有一级高完中的县(市)安排项目。

  2. 你学校切实履行职责,确定建设项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资金须在30日内下达到学校。经审核备案后的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必须按审核同意后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

    三、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

    四、你学校组织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工程进度按照云南省教育专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即恩爱思校舍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从20191月起按月向州教育局校安办报送工程进度,州教育局再向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报送工程进度,直至项目完工。省级和州级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测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涉及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你学校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20%;4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35%;5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50%;6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0%;7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5%;8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75%;9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5%”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德宏州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12月20日

     

     

     

     


德宏州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资金表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项目建设计划 本次下达
资金
(万元)
备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资金需求(万元)
规划中
房屋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合计 中央 其他
德宏州民族实验中学
(师专附中)
34A3310301 综合教学楼 001 7256 725.6 175 550.6 175 加固改造
34A3310301 B栋教学楼 002 7801 780.1 175 605.1 175 加固改造
合计 1505.7 350 1155.7 350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