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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169号)

浏览量:6006   作者:  日期:2019/1/28

德财教〔2018169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州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8〕187号)要求,经研究,现以2017-2018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下达你们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专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实际支出时列入“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

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

二、补助标准。本次下达资金的补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三、根据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实际,为使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经费的使用除保证学校运转以外,还可以用于以下项目的开支:

(一)个人小型辅助器材、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护与更新。

(二)教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特教学校教师除参加普教继续教育培训外,可以使用经费用于教师参加特教专业和康复专业的相关培训。

(三)特教会议、交流活动。为提高特教整体水平,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参加关于特殊教育的会议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为促进残疾学生德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特教学校可以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使用经费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残奥和特奥活动。

(五)其他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按照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我州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级共同承担。

五、为便于管理,普通中小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校方责任投保资金(每生每年5元)下达省教育厅,按相关规定支付。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云政办2017-6792号)批示2018-2022年,在每年下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中,按照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扣减公用经费由省级统筹用于支付义务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所需费用。2018年该项工作刚刚启动,经过招标采购后,省统一进行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时间从2018年6月开始执行,因此2018年只扣减7个月的公用经费,即每生11.67元,前5个月公用经费(每生8.33元)仍然下达到各学校,1至5月份的网络运行费用由各学校按照原来的合同自行支付。本次扣减的资金共1.3万元由省财政下达省教育,由省级统一支付使用

七、各地要尽快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全部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公用经费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公用经费资金及时支付到学校。

八、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经费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开支

九、请各(市)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792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20%;4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35%:5月31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50%;6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0%;7月31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5%;8月31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75%;9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5%”的规定,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表:1、德宏州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补助表

      2、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883

 

 



德宏州2018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补助表
县(市、学校) 小学 普通初中 特殊教育学校      
 (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
公用经费合计                       (万元) 校方责任保险省级统一支付资金              (万元) 义务教育
学校网络
建设费用省级
统一支付
资金
本次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                                                 (万元)
随班就读学生数(人) 资金(万元) 校方           责任险 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建设费用 随班就读学生数(人) 资金(万元) 校方           责任险 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建设费用 学生数 资金(万元) 校方           责任险 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建设费用
合计 中央 省级 合计 中央 省级 合计 中央 省级 合计 中央 省级 合计  中央 省级
州特殊教育学校 220 132 105.6 26.4 0.11 0.26 132 105.6 26.4 0.11 0.26 131.63 105.49 26.14
芒市 141 84.6 67.68 16.92 0.07 0.16 83 49.8 39.84 9.96 0.04 0.1 134.4 107.52 26.88 0.11 0.26 134.03 107.41 26.62
梁河县 39 23.4 18.72 4.68 0.02 0.05 41 24.6 19.68 4.92 0.02 0.05 48 38.4 9.6 0.04 0.1 47.86 38.36 9.5
盈江县 101 60.6 48.48 12.12 0.05 0.12 120 72 57.6 14.4 0.06 0.14 112 67.2 53.76 13.44 0.06 0.13 199.8 159.84 39.96 0.17 0.39 199.24 159.67 39.57
陇川县 125 75 60 15 0.06 0.15 58 34.8 27.84 6.96 0.03 0.07 109.8 87.84 21.96 0.09 0.22 109.49 87.75 21.74
瑞丽市 38 22.8 18.24 4.56 0.02 0.04 28 16.8 13.44 3.36 0.01 0.03 39.6 31.68 7.92 0.03 0.07 39.5 31.65 7.85
合计 444 266.4 213.12 53.28 0.22 0.52 330 198 158.4 39.6 0.16 0.39 332 199.2 159.36 39.84 0.17 0.39 663.6 530.88 132.72 0.55 1.3 661.75 530.33 131.42
注:1、本次下达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是以2017-2018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生数为准,范围为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学生;
    2、本次下达特殊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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