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教〔2018〕206号
盈江县财政局、教育局: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预计数的通知》(云财教〔2017〕443号),现下达你们2018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13.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21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
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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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结算标准为3.46万元。你县要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并及时核拨经费到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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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县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云财教〔2017〕180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三、你县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州、县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资金结余等基础信息,并定期报送先关信息。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20%;4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35%;5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50%;6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0%;7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65%;8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75%;9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计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95%”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快执行进度。
附表:德宏州2018年第一批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下达表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
| 德宏州2018年第一批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下达表 | |||||||
| 县(市) | 分年度招聘人数(人) | 第一批下达专项资金(万元) |
标准 (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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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小计 | |||
| 盈江县 | 56 | 56 | 113.03 | 34600 | |||
| 资金测算说明:2018年工资性经费=2015年人数*(3.46/12*7)+(2016年人数+2017年人数)*3.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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