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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的通知(德财发〔2017〕13号)

浏览量:5251   作者:  日期:2019/1/28

德财发201713

芒市、陇川县、梁河县、盈江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发〔2017〕31号),现将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3174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列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2130602“土地治理”项预算科目,具体详见分配表。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纳入资金统筹整合的试点贫困县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德宏州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分配表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12月18日

 

 

 



德宏州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18日
发文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2018年支出功能科目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州级配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德财发〔2017〕13号 芒市财政局 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 2130602 农林水事务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 1,102.00  1,102.00  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资金
德财发〔2017〕13号 陇川县财政局 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 2130602 农林水事务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 701.00  701.00  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资金
德财发〔2017〕13号 梁河县财政局 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 2130602 农林水事务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 662.00  662.00  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资金
德财发〔2017〕13号 盈江县财政局 2018年度贫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 2130602 农林水事务 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治理 709.00  709.00  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资金
         3,174.00  3,174.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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