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关于德宏州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调整表
3.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变动情况表
4.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调整表
5.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调整表
6.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变动情况表
7.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调整表
8.2018年度德宏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调整表
关于德宏州2018年度州本级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30日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德宏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段生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一、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全州经济运行内在稳定性、协调性增强,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渐进态势,财政收支增幅也好于上年同期,但是受制于当前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结构性减税和涉企收费减免等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等因素影响,全年收支形势不容乐观。为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州级财政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州本级预算执行中发生了变化: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减少,州本级预算总支出发生变化;二是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平衡缺口;三是部分支出项目结合执行情况需要调减;四是省级转贷州本级一般置换债券资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需对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 收入预算调整
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的基础上,调增收入预算18307万元。
(1)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 10109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1683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增加658万元。
(4)调入资金增加5583万元。
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96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增加850万元。
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637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3640万元。
2. 支出预算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线,以预算法定约束为准则,以调整可用财力为依托,调增本年州本级支出预算18307万元。
(1)调整增加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0万元
(2)线下支出调整增加9287万元
①上解支出增加102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增加9185万元。
调整后的州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8673万元,较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调整预算数329653万元增加 9020万元,增长2.7%。
3. 调整后的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762万元,转移性收入352977万元,收入方合计4727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673万元,转移性支出1204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640万元,支出方合计47273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483万元,(1)州本级收入增加861万元;(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23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减少1万元。
2.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483万元,(1)减少州本级支出4653万元;(2)年度执行中调减州本级支出增加补助下级8153万元;(3)调出资金增加850万元;(4)年终结余减少2867万元。
3. 调整后的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13万元,转移性收入7848万元,收入方合计12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58万元,转移性支出9703万元,支出方合计1236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191万元。
2.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43万元。
3. 调整后的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9871万元,上年结余159440万元,收入方合计3493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95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900万元,上解支出420万元,支出方合计17927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003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690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53万元。
3. 调出资金增加637万元。
4. 调整后的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94万元,调出资金637万元。收支平衡。
(六)本次预算调整,暂不提出预备费安排方案,若后期执行中发生动支预备费事项,再专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为完成预算调整目标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2018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预算调整的目标任务。
(一)强化收入征管,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地方政府财政职能的发挥和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今年,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全州要抓住机遇,将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可用财力的增加有机统一起来,贯彻落实好新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推动财政收入从重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着力增强各级政府的可用财力。
(二)压实“三保”责任,强化预算约束
压实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国库资金必须优先满足“三保”需求。严防违规借用国库资金,严禁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提供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严格预算约束,严禁在法定预算和调整预算之外编制各类补充预算或资金安排支出。严格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对到期未能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确需跨年使用的纳入明年预算安排。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该调减的支出按法定程序一律调减,千方百计做好年度预算平衡。
(三)努力加快税源培植,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立足长远。优化投资和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加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培育新的优质财源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杠杆作用。
(四)严肃纪律,依法依规理财
党中央要求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良性互动的。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行监控,为部门管好“明白账”、“放心账”,确保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有效、花得明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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