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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776   作者:  日期: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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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州委、州政府委托的工作,为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承办州委、州政府在京的有关公务活动;加强与中央各部门的联系;负责州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在京公务活动的有关接待工作;承办在京信息的调研、收集、反馈工作,为州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政府驻京办为正处级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增设综合科,核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务服务保障工作务实开展

一年来,联络处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认真做好全州各级各部门领导在京公务的政务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州领导赴京参加国家重大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我州参加党的十九大代表在京的服务保障,做好我州参加2017年度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京期间的服务保障,做好州级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赴京参加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等国家重大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州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赴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和企业开展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一年来,服务州四班子领导110余人次,州和县市有关部门(单位194批次1020余人次赴京进行工作汇报、考察交流、招商引资等有关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我州有关领导在京学习、挂职的服务工 作。全年我州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国组工干部学院、全国宣传干部培训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农业科学院等各类院校学习培训领导干部有21480余人次,驻京联络处结合实际做好有关的服务工作,为领导在京学习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2.联络协调工作扎实推进

驻京联络处充分发挥“窗口、平台、纽带”的作用,务实有效地开展好联络协调工作。

一是加强与中央各部委、高等院校、北京市有关部门和省内各州市、各部门驻京联络处的联系。在巩固原有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联络渠道,做到熟门熟人,不断加强联络协调能力。配合州委州政府工作组分别到中央军委办公厅、外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科技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卫计委、国家防艾局、国家口岸办、国家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外交学院、五矿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国节能集团、中国民航基金、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建一局、东方园林集团、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智行鸿远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绿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绿地中心、清华紫光集团、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委和企业汇报工作、考察学习、交流座谈、招商引资。一年来共有40余批380余人次州及各县市工作组赴京汇报工作,联络处扎实做好工作组在京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加强与驻京商会、企业的联络协调,在推介德宏、招商引资方面下功夫。驻京联络处借助北京云南商会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德宏,1月份分别与云南企业商会、北京国融新华投资管理集团、江苏宏达建设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开展好招商引资项目打下基础;协调北京云南商会6月下旬组织20余家企业到德宏对大健康产业和旅游业进行考察调研,实地考察了莫里瀑布、一寨两国等一批旅游文化产业项目,为开展合作,促进我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加强与云南各州市、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省市政府驻京机构的联系,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拓宽横向联络协调能力。

四是加强与在京各界人士、德宏籍在京人员和到德宏工作过的领导的联系。对德宏籍在京人员进行了调查统计,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资料,强化驻京联络处联络交流平台功能,整合各方资源为德宏服务。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州直单位和各县市的联络,积极为有关部门和人员赴京开展工作做好必要的服务。

3.信息传递工作成效明显

驻京联络处积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认真收集、编撰、上报各类信息。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主题,收集编撰有关信息;二是与省驻京办信息处密切联系,及时收集中央各部委发布的有关信息,在对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后形成专题信息报送我州领导,供领导参阅;三是及时撰写州委州政府工作组赴京开展工作的有关信息和其它与德宏有关的在京信息,报送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截止10月底,共编撰《京情专报》17期,其中:国务院及中央各部委收集的专稿信息9篇,我州主要领导赴京汇报工作3篇,加强联络处队伍建设信息3篇,信访维稳工作专报1篇。

4.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根据省信访工作组和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驻京联络处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置信访维稳工作。一是继续健全完善在北京处理信访及其他问题的机制,加强与省信访组、州信访局和各县市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对老上访户进行梳理、登记;二是在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等国家重大会议和国庆等国家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及时掌握信息、提前做好稳控工作,维护好德宏在京的良好形象。

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州及各县市派出信访维稳工作组到北京开展工作,对重点上访人员进行重点防控,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信访工作的要求及省驻京信访工作组关于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要求,驻京联络处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驻京信访工作组必要时的食宿、车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州驻京信访工作组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任务。

三是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和县市做好我州赴京上访人员的信访接待和劝返工作,全年与芒市、梁河、陇川等县市委政法委、信访局领导座谈商议信访维稳工作5次,协助各县市信访工作组劝返进京上访人员311人次。

5.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驻京机构党委的要求,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了学习教育并取得了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增强“免疫力”,通过采取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召开会议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联络处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了主任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全力抓,综合科干部积极落实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设立兼职监察工作人员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三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是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按时按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定时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党支部充满活力;组织支部党员到西柏坡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参观,党员们体验了老一辈革命家艰苦朴素、谦虚谨慎、奋斗不息的优良传统,重温了党中央在西柏坡创下的丰功伟绩;组织支部党员观看“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增强党员的民族自豪感;组织支部党员踊跃参加云南省驻京机构党委举办的各类讲座、徒步走等活动;在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了流动困难党员。通过扎实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夯实。

6.其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驻京联络处按照全州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扶贫挂钩工作,联络处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挂钩点——瑞丽市勐秀乡勐典村,深入每家每户看望慰问扶贫挂钩户,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在产业发展、搬迁建房等方面给与多方协调,积极支持。一年来,已深入挂钩村寨2次,投入3万元专项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挂钩村寨发展产业。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领导赴外考察调研和招商引资工作。一年来,州政府领导带领联络处领导及干部分别到威海、新疆、青岛考察新型建筑材料、边境建设和纺织项目,在考察调研过程中积累了经验,开阔了眼界,为做好我州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德宏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政府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32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决算总收入314.42万元对比增加6.73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29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万元,占总支出的20.5%;项目支出237.15万元,占总支出的7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总支出442.46万元对比减少144.1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有效节约项目经费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政府驻京联络处的日常支出61.15万元。与上年54.92万元对比增加6.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政府驻京联络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15万元。与上年对比387.53万元减少15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有效节约项目经费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42.46万元对比减少144.1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有效节约项目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99.55万元,信访事务12.24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2.67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67万元,完成预算的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4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67.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28.5万元,决算数12.08万元,较预算数减少16.42万元,原因为严格按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有效节约成本开支。②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1万元,决算数27.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费用及接待人员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49.63万元减少9.96万元,下降20.0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较2016年21.85万元减少9.77万元,下降4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6年27.79万元减少0.19万元,下降0.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①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3.23%,原因为严格按中央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有效节约成本开支。③公务接待费下降0.68%,原因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费用及接待人员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8万元,占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占69.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全州公车平台3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及兄弟州市、全州各级各部门到京公务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政府驻京联络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与上年5.23万元对比减少2.98万元, 减少原因为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政府驻京联络处资产总额2167.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1万元,固定资产1746.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67.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9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1.5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67.63

421.1

1746.44

1255.68

160.58

 

330.1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五种采购方式基本程序及操作规程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62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20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德宏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德宏州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目录(暂行)〉的通知》(德财综[2017]25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决算计划采购金额2.7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及其他办公设备采购。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9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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