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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973   作者:  日期: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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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公开2017年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决算有关要求,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0]43号),设立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德宏州人民政府正处级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三)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七)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八)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的特点独立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培训机构;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九)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州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十一)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往来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

(十三)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四)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改善民生。继续实施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第二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贸民品“扶强十企、培育百企”工程等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脱贫发展步伐。

2.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继续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做好“两免一补”、民族学生招生、州民一中少数民族住校高中学生生活补助等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德宏州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方案》,落实州级每年20万元救助基金。组织完成州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英才兴边”计划项目。协助做好“双语”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继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3.繁荣民族文化。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努力申报打造全国知名的民族文化精品和全国知名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继续组织开展好“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协助做好全州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普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对外宣传、民族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联动发展等工作。协助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打造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乡镇和训练基地,做好发掘、整理和推广工作。组团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化汇演、民族民间歌舞展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锦标赛。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窗口行业,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积极申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乡镇(民族特色乡镇)、示范村(民族特色村、示范社区)、示范户。组织开展好每年的“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打造亮点特点、讲好德宏民族团结故事。继续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和“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积极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积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交往交流。

5.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省、州、县市、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各项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团结稳定。加强培养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的高素质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认真落实自治条例及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健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督察制度,加强民族宗教关系省、州、县三级监测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帮助解决落户、就读、就医、就业创业等实际问题,为少数民族融入现代社会、共同发展进步创建条件。

6.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净化工作环境,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认真抓好节能减排、档案管理、保密、工会、妇女儿童、老干部工作,继续抓好扶贫攻坚“挂钩帮、转走访”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民族宗教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92万元,占总收入的95.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64万元,占总收入的4.97%%与上年数1133.78万元对比加5.78万元,幅0.5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下半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预算;三是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大。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16万元,占总支出的44.95%;项目支出661.64万元,占总支出的55.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数1349.88万元对比减少148.08万元,减幅10.97%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机关单位规范津补贴工资增资部分;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机关540.16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529.29万元,对比相对增加10.87万元。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机关单位工资调增资部分;二是住房公积金也随工资递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行,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64万元。与上年经费支出661.14万元对比增加0.5万元,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主要是中央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告一段落,担社会团体各学会专项经费增加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4%。与上年支出数1187.78万元对比减少25.15万元,减幅2.12% ,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中央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告一段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01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7%。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6.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429.54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工会经费、志愿者生活、交通补助费、全州“2016年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奖励金、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资金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支出5.49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费工体检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民族工作专项支出211.83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机动金省级民族工作经费、机动金州级民族工作经费接待国内外及少数民族群众来访经费、各种会议经费等支出及民族事务费其他项目支出。    

(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90.2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经费支出、民族团结保障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州佛教协会第二届南传高峰论坛暨召祜巴升座庆典法会经费支出。

(5)宗教工作专项支出182.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宗教界人士及宗教事务支出;宗教人士培训费增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界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引导宗教界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身社会各项建设,州佛教协会第二届南传高峰论坛暨召祜巴升座庆典法会经费、宗教人士各种培训费用。

(6)其他宗教事务支出51.24万元,用于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和驻会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宗教届慰问金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7万元,主要是用于兑付2016年综考评绩效奖金。

2.公共安全(204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外籍留学生体检、助学补助等费。

   3.教育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金;主要用于德宏州少数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人才培训。

(1)培训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少数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人才培训

(2)其他教育支出3.79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救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7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及其他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0.74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民族宗教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5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70万元,完成预算的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9.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用车辆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大幅降低,二是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6万元,下降1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61万元,增长316.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2万元,下降6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27.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用车辆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大幅降低,二是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70万元,占48.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占19.25%;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占3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7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台民族文化交流赴美国、加拿大参加民族文化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本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来我局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及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付日常办公费、水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工资、购食品走访慰问老干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7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66万元,固定资产227.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7.41 

49.66 

227.34 

121.86 

35.65 

 

69.83 

 

 

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专业性强的词汇。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111

 [附件: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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