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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州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州属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州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全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研究拟定州以下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
5.审核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
6.审核德宏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德宏州政协机关,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和州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审核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科级以上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调整。
8.审核州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州以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围绕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13.负责联系省驻德宏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14.承担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和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省委编办的关心支持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委编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第十次党代会、州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为服务德宏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营造更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1.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州级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取消州级行政职权3项,承接9项(含5个子项),调整3项(含2个子项),下放2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的放矢,切实加大放权力度,将州级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下放到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将原由州水利局核准备案、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管交易的“2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水利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事项下放县市水利局核准备案、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管,在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制完成《德宏州州级政府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行政许可、内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清单(初稿)。先行先试,积极支持瑞丽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同意成立瑞丽市行政审批局,报请省政府后,省政府以《关于同意德宏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云政复〔2017〕57号)同意我州在瑞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集中审批,将“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等42项行政许可集中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实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并对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瑞丽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紧扣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难点和“堵点”,通过综合会办、集约审批、协同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仅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45个工作日压缩至56个工作日,审批提速达61 %。
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动态管理,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回头看”,结合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等,对全州政府部门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排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项清单,共整合4项,新增2项,调整完善相关抽查事项“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4条;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市场主体数据库,以随机抽查为重点,推行了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持续精准发力,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上下功夫。全面启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目前已形成《德宏州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乡镇(街道)实际对外开具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和《村(社区)实际对外开具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待省政府审改办审核后全省统一公布。注重求真务实,在查找“中梗阻”问题上下功夫。就全州各县市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各县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审批办件量等各项情况,摸清了当前部分审批办件“中梗阻”的症结所在,为下一步“放管服”改革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及时部署推进,在落实上下功夫。协同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事项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县市和部门开展事项录入及审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进度,严格审核把关,开展督查问责,全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事项录入工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全面梳理清单,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按照《德宏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德机编〔2016〕71号)规定,对全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在部门网站显要位置公布权责清单,强化运行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需增加、取消、下放或变更要素的,由实施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单位向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取消、调整不合理的事项,进一步规范事项类别,提高权责清单准确度。目前,各部门权责清单已初步梳理完毕,将于近期重新公布最新版本。出台实施意见,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9月正式出台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111号),分五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将各项任务纳入了时间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分别牵头和配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政府服务“软环境”。
2.以促进事业发展为根本,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对全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规格、单位法人性质、人员编制数、编制内实有人员情况、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财政补助收入状况、资产和负债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并于6月上旬组成调研组到各县市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摸清经营状况,听取各县市对下一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想法和打算。2017年11月6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和10月24日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暨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召集各县市委编办召开会议,对各县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作出了具体安排,印发了《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德机编办〔2017〕56号),就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如何组织实施、改革的时间表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按时间进度实施完成2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度改革任务。
3.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重要领域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德宏州开展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试点工作,成立州和4个涉边县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及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中心,进一步强化德宏州边防委员会对强边固防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实现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实体化运行,报请省编委同意增加州和各县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5名,核定了州和各县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印发了州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三定”规定。并积极做好请求省委编办转报中央编办增加德宏边防支队6个边防派出所1个边境检查站250名政法专项编制工作,2017年10月20日到21日,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率领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省公安边防总队等到德宏就此事进行了专题调研。
二是加强党委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州和各县市委巡察办公室机构,设立了中共德宏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州直单位调剂部分行政编制用于州巡察办,核定了州和各县市巡察办领导职数;拟定了州委巡察组设置方案,并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上报省编委审批之中。
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州环保系统人员编制,共增加县市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事业编制37名,州县两级每个环境监测监察机构编制数都达到10名以上,达到了省委编办云编办[2017]72号文件要求。
四是打通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一环”,将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扶贫职责划出,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独设立扶贫开发办公室。
五是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条渠道都有“河长”,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成立了州和各县市河湖管理站。
六是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和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成立了州和各县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和教育工作委员会。
七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将州和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整合,统一交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将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连人带编统一划转到县(市)社会保险局;将州和各县市社会保险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人员从州和各县市社会保险局分离,并更名为州和各县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将州第二人民医院更名为州中医医院,加挂州傣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所牌子,着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八是推进全州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成立了州民宇公证处和各县市公证处,重新核定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事业单位类别。
九是对部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属性进行更改,针对部分事业单位虽在乡镇上班而不能享受乡镇补贴问题,州委编办通过调研后积极向州编委汇报,将州甘蔗科学研究所、州林业科学研究所、州电视转播台调整为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派驻乡镇机构,拟将各县市市场监管所、敬老院、水库管理所、林场、森林公安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等机构调整为各县市主管局派驻乡镇机构。
十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工作,拟定了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数配备等方案,提交州编委会和州委常委会研究后进行了印发。撤销了州纪委派出7个纪工委和监察分局、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州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州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州司法局监察室,设立州纪委派驻州直部门19个副处级纪检监察组(州纪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个副处级派出纪工委(州纪委派出州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纪工委),19个纪检组各下设纪检监察室(正科级),派出州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纪工委下设案件审理室(正科级);核销了原州纪委派出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21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重新核定了19个纪检组、1个派出纪工委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十一是积极推进州和各县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及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撤销了州和各县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反贪局、反渎局、犯罪预防处(科),成立州和各县市监察委员会,对州和市纪委原有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州纪委、州监察委员会内设20个副处级机构,各县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内设副科级机构统一为14个;从州县两级检察院划转89名政法专项编制到州和各县市监察委。
4.以严管严控为重点,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坚决贯彻从严治编,认真开展全州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暂定人员数”、“自定编制”、“人员控制数”等其他编制类别的超编人员和工作人员超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达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数量的超编人员进行清理;对超出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低职高配”配备领导干部、违规“党政分设”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领导干部职级待遇、在州(市)设置厅级非领导职数和在县(市)设置处级非领导职数、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以“正副县处级干部”或“正副乡科级干部”等名义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其他超职数配备干部等7种情形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清理;对所有在职人员的任职情况、人员身份和进入该单位时间、进入方式、进入该单位前单位等情况进行统计,摸清了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在职人员、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等情况,并按时向省委编办报送了自检自查报告、《德宏州超编制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汇总表》、《德宏州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整治情况汇总表》,就清理出来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是以考评为手段,对州直各单位和县市的机构编制管理进行综合考评。将机构编制纪律、“条条干预”现象、机构限额管理、机构审批权限、超编增人、消化超编人员任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编写等工作纳入全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州直各部门、各县市进行实地考核。通过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市的机构编制工作意识,严肃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增强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积极参与人社部门牵头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州直64个部门的编制数进行了审核,重点对16个部门进行了实地督查。通过清理,州直清理出“吃空饷”人员1名,并以德机编办〔2017〕26号文件收回1名行政编制。
四是严格执行编制职数使用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州直各部门报送的《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开具《编制使用通知单》47份;审核《德宏州处级领导职数使用情况审核表》2份,同意全州使用处级领导职数65名,审核《德宏州各级部门领导职数使用情况审核表》103份,同意州直部门使用科级实职领导职数263名,非领导职务职数50名。
五是按时完成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共审核、公示州直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度报告98家,事业单位登记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随机抽取9家州直法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认真做好全州党政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共办结设立登记3家、变更登记46家、注销登记2家,机关、群团机构赋码10家。同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基本信息,并在网上公示了14种法人登记异常的情形,通过德宏机构编制网公示存在法人登记异常情形的事业单位2家。
六是用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积极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储备人才。根据省编委下达给我州的事业编制总数,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思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采取带编招聘(选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措施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全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同意对州直和各县市部分事业单位采取带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引进紧缺本科学历优秀专业人才345名;同意对州直和各县市部分事业单位采取带编选优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引进紧缺高学历优秀专业人才381名(研究生31名、本科350名)。
七是加强控编减编工作,对州直部分空编进行收回。根据云办通〔2016〕60号)、云编〔2015〕17号、德机编〔2016〕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能,对州直和各县市部分单位的空编进行收回,实行集中管理,对机关工勤编制实行“退一收一”。全年州和各县市委编办共收回事业编制166名,收回和核销工勤编制14名。
5.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抓牢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在提升制度严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梳理完善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56项制度,并制定出台了《“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财、物的良好局面。以学习培训促进队伍能力提升,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两手抓,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议、支部会议、业务培训等会议,加强政策理论、党史党规和业务知识等的宣传学习。认真做好挂钩村的扶贫攻坚等工作,选派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干部到挂钩点驻村定点开展帮扶工作,全办17名干部职工积极落实“挂包帮”任务,扶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2017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州人大代表建议5件、州政协委员提案4件,经面商沟通,按时按质完成全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未收到二次答复的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100%。2017年被州政协评为十一届委员会一至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先进承办单位”。同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信息宣传、综治维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人员编制结构分布图:
实有人员结构分布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31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278.88万元对比增加39.44万元,增1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收入占比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3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7万元,占总支出的76.12%;项目支出76.4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7.94万元对比增加32.16万元,增1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支出占比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委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67万元,人均14.33万元(上年人均13.09万元)。与上年209.48万元对比增加34.19万元,增16.3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8%;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2%。
基本支出占比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委编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3万元。与上年78.46万元对比减少2.03万元,减2.5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拨付的资金限额合理开支、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研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经费11.5万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经费10.2万元、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经费15.73万元、中文域名注册费4万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费15万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支出占比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267.15万元对比增加50.81万元, 增19.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标准提高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入账方式改变,其中:1.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提高增加36.67万元,2.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16年度单位不用做账务处理,2017年度需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增加24.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综合奖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78.58万元;(2)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9.73万元;(3)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1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2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3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年度上级编办及相关部门到我州调研、督查、考核、检查机构编制工作人次较多,无法在年初准确预算;2. 因公出国(境)为临时安排,年初无法预算;3.编制预算时未能合理预测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需求,预算数据较小。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26万元,增长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2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53.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虽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3.11%,但2017年临时安排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2.23万元,2016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万元,占30.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占47.65%;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占22.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徐丽华参加9月15日-22日瑞丽试验区管委组织赴台推介试验区及相关交流调研活动的经贸交流参访团;具体出国开支包括往返台湾机票、在台期间餐食费、交通费、酒店住宿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政策,研究拟定全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及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等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到德宏调研等相关机构编制工作及下级机构编制部门到我办学习相关业务、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接待人次约110人,主要包括上级编办、相关部门到我州调研、督查、考核、检查机构编制工作及县市委编办到我办汇报、协调机构编制业务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万元,与上年14.38万元对比增加10.1万元,增70.2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16.44万元计入其他交通费,而2016年7月份我州才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且2016年公务交通补贴年终决算时未列入其他交通费项目。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一般办公设置购置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宏州委编办资产总额9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1万元,固定资产87.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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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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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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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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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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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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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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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0.99 |
3.41 |
87.58 |
0 |
25.96 |
0 |
61.6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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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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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宏州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用于州委编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反映机构编制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州委编办为在职干部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境):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出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制造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22501111
[附件: 德宏州委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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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