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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8377   作者:  日期:2018/3/12

目录

 

第一部分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全州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起草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地方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研发运用全州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智能交通系统;负责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置和维护交通设施;指导、督导维护交通秩序;指导预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对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支队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支队下设12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科、政治处、纪委、装备财务科、法制宣传科、科技信息化科、交通秩序管理科、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9个综合部门,芒市高速管理大队、瑞丽高速管理大队2个直属大队,1个车管所。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目标:确保全州主干道路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确保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确保队伍不发生影响较大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一、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共同体。

1.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2.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4.推进丘北经验推广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

5.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与交巡警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三同步”。

6.推进重点车辆及重点违法行为社会协同共治。

二、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着力提升事故防控和秩序管控能力。

7.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机制。

8.因地制宜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9.盯住盯牢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控。

    10.不断完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控模式。

11.持续提级城市道路交通智慧管理。

12.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防控网络建设。

13.科技助力提升道路交通管控效能。

14.抓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群众水平。

15.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举措。

16.持续推进车驾管重点工作改革任务落实。

17.持续推进路面勤务制度改革创新。

四、深入推进队伍管理教育,着力建设过硬公安交警队伍。

18.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公安交警队伍建设。

19.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促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20.以教育培训为基础提升执勤执法能力。

    21.以从优待警制度的落实来凝聚警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标准编制,因人员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6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6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6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9.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69.66万元(本级财力6069.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6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0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36万元,项目支出2635.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72.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中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7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6.6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34.36万元,项目支出2635.3万元)。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5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62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13万元项目支出494.9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250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8万元项目支出2140.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93.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市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提高办案质量开支。分配方案根据年度开展专项行动任务分配情况决定,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开。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6069.66万元,较2017年收入支出8329.56万元,减少27.1%。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高速管控项目、等大规模资本性支出主体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8、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2018年,交警支队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为32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德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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