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汇总)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出表(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
六、部门收支总表(汇总)
七、部门收入总表(汇总)
八、部门支出总表(汇总)
第三部分 德宏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关于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德宏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地方性规定。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德宏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四)承担州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防艾委成员单位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的工作,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十五)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协调、指导、监督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局、州血站、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等机构履行单位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医改,着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一是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二是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四是加强与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平稳过度、有效衔接、保障群众享受医保权益。五是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六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七是做好州级审批医疗机构的下放管理工作。九是推进等级医院评审。
十是加强行风建设和“平安医院”建设。
(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坚持和完善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继续抓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三是抓好新“国优”创建活动。四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五是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待政策。六是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七是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
(三)持续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涵建设。三是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五是切实加强健康扶贫工作。
(四)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健康促进。二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确保传染病稳中有降。三是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狠抓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二是落实好州政府“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惠民实事,着力提高妇幼健康保障能力。
(六)强化综合管理,巩固扩大艾滋病防治成效。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提高重点人群有效综合干预力度。四是提升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五是加大艾滋病人关怀救救助力度。六是抓好境内缅籍HIV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工作。
(七)扩大特色优势,全面提升中医药工作水平。一是学习宣传并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全州卫计系统全员学习宣传活动,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推进梁河县中医医院规划设置及项目申报。三是继续巩固扩大傣医门诊建设,新建8个傣医门诊,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傣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学习与推广运用。四是启动“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技能。五是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落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中医药工作。六是加强民间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夯实跟师带徒传承工作,开展州内名中医评选活动。
(八)坚持统筹兼顾,着力突破人才短缺瓶颈,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基础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强化财务和预算管理。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行动计划的落实,抓好卫生信息专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等在建项目实施。四是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五是聚焦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六是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
(九) 协调、指导、监督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
督局、州血站、州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履行好单位职责。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有8个,分别是州卫生计生委机关、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保健院、州中心血站、州卫生监督局、州疾控中心。其中:财政定额单位5个,分别是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州保健院、州中心血站;全额单位3个,分别是州卫生计生委、州卫生监督局、州疾控中心。州卫生计生委机关及下属医疗单位(7个)现有财政供养编制1430人,其中,行政单位人员编制63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365人;财政供养在职131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99人,财政部分供养1118人;离退休人员有543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537人;转岗有2人,临时工有566人。车辆编制共有64辆,车辆实有54辆,其中编制内实有车辆4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部门)财务总收入 107004.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补助一般公共预算 12649.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1811.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37.70万元),单位自筹94355.50万元(事业收入91300万元,其他收入3055.50万元)。
2017年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264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3.63万元(工资福利7162.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38.55万元),占总支出的91.58%,项目支出1065.45万元,占总支出的8.4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96.52万元;“210-01、02、04、06、07”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983.54万元;“221-02”住房公积金支出169.0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09.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238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730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55%;对个和家庭补助(离退休人员)621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基本支出与上年(79202万元)上升26707.0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调资增资上升基本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5.38万元,如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医(民族医)专项、计划生育事务专项、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卫生监督执法等项目开支。项目支出与上年(716.63万元)增长378.7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第二人民医院能力建设补助增加。
(三)2017年与2016年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406.62万元,比2016年增加88.93万元,同比上升6.7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薪金改革,增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二是公车改革,增加行政在职人员公车补助;三是计划生育“三项制度”项目经费和中医药(民族医药)项目经费增加。基本支出839.51万元,比2016年增加156.09万元,同比上升22.84%,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改革和公车改革,增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行政在职人员公车补助。项目支出567.11万元,比2016年减少67.16万元,同比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取消新农合项目、卫生监督执法项目、防治艾滋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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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与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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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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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2017年 |
2016年 |
增减 |
增福 |
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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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 |
1406.62 |
1317.69 |
88.93 |
6.75% |
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调资增资,公车改革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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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支出 |
839.51 |
683.42 |
156.09 |
22.84% |
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调资增资,公车改革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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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452.39 |
384.98 |
67.41 |
17.51% |
调资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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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和服务支出 |
83.88 |
54.34 |
29.54 |
54.36% |
主要是公车改革,增加公务用车补贴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303.24 |
244.1 |
59.14 |
24.23% |
离退休人员调资增资 |
|
三、项目支出 |
567.11 |
634.27 |
-67.16 |
-10.59% |
主要是2017年取消3个项目,即:新农合项目(47.45万元)、卫生监督执法项目(10万元)、防治艾滋病项目(30万元),增加中医民族医项目经费(增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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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和服务支出 |
321.61 |
475.32 |
-153.71 |
-32.34% |
主要是取消新农合项目、卫生监督执法项目及州级防治艾滋病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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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5.5 |
158.95 |
36.55 |
22.99% |
主要是计划生育“三项制度”项目经费增加(3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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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资本性支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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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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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购置设备预算 |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德宏州卫生计生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50万元。“三公”经费比2016年(55.04万元)下降5.04万元,下降9.16%,主要是州卫生计生委机关接待下降5.04万元,降幅较大。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9.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内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2.7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会议音视频系统设备购置预算7万元,公益性药品及有关耗材购置预算70万元,中医药项目医疗设备和器械购置预算60万元,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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