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州级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中央、省和州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省分配的和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中央、省和州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州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州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县(市)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州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州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州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州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德宏州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体、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德宏州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州节能减排、州西部大开发、州民航工作、州“兴边富民工程”、州铁路建设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拟订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的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承担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州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州级储备粮油管理的相关规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州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粮食救灾救济、平价粮食供应等,确保粮油市场稳定;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
(十四)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和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州际之间和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地区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总量平衡和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五)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发改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发改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发改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176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85万元,占总收入的95.36%;其他收入81.99万元,占总收入的4.64%。与上年对比减少64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拨入德宏州粮油质检站实验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37.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发改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20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63万元,占总支出的63.67%;项目支出758.73万元,占总支出的36.33%。与上年对比增加400.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和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经费支出;二是增加“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完成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 出75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国民经济党员工作经费2万元;
2、涉烟案件价格鉴定费13.74万元;
3、农本调查经费1.73万元;
4、价格监测经费2.27万元;
5、价格反垄断调查经费0.49万元;
6、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经费9.75万元;
7、政务督查奖励金0.5万元;
8、新农建设及禁防工作经费4.7万元;
9、非税收入78.3万元;
10、昆瑞对外开发开放经济带减速规划工作经费8.79万元;
11、德宏州“十三五”规划编审工作35.18万元;
12、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5万元;
13、粮食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经费10万元;
14、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13.29万元;
15、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2万元;
16、交通 产业 资环等课题研究经费2.36万元;
17、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经费1.58万元;
18、中缅输油气德宏沿线发展与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费7.58万元;
19、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经费1.63万元;
20、经济运行分析工作18.16万元;
21、省、州级固投目标任务考核奖17.96万元;
22、项目前期工作55.80万元;
23、项目稽察工作经费10万元;
2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作经费3.81万元;
25、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及审查工作经费3.73万元;
26、招商引资考核奖2万元;
27、商贸工作优质奖0.5万元;
28、州直机构党组织工作经费0.77万元;
29、试验区六个专项规划经费105.65万元;
30、综合考评绩效奖100.21万元;
31、“英才兴边”计划经费7.20万元;
3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活动经费0.95万元;
33、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24万元;
34、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7.55万元;
35、低碳发展工作奖励金4万元;
36、中缅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经费3.97万元;
37、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贷款贴息及工作65.21万元;
38、铁路建设工作奖励金10万元;
39、粮油质量监督检查费7.81万元;
40、粮食流通统计工作9.4万元;
41、工业倍增计划工作3万元;
42、粮食库存清查工作7.3万元;
43、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配套资金及前期工作21万元;
44、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11.39万元;
45、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15万元;
46、新粮及学生粮质监工作经费3.06万元;
47、质监站补助经费1.28万元;
49、军粮供应管理经费4万元;
5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1.82万元;
51、粮油定检费0.99万元;
52、科学储粮小粮仓工作9.25万元;
53、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4.95万元;
54、发改委各项经费23.86万元;
55、储备粮监管工作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7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14 %。与上年对比增加357.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三是增加“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7%。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外资管理、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专项工作支出;
2、教育支出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德宏州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训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9%。主要用于支付委机关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事务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低碳发展引导专项工作及中缅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7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其他铁路运输专项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6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粮油物资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粮食专项业务活动、粮油市场调控等专项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4.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7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及州各项政策,加强内控管理,大幅精简和压缩三公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比2015年决算减少6.94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德宏州发改委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6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德宏州发改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1600人,接待费开支13.70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9.97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地州有关部门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发改部门来单位对接、汇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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