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288   作者:  日期:2017/10/30

一、 主要职能

主要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及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州县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领导全州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国家机关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制宣传。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等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1(行政工勤7人),在编实有车辆16辆。退休人员36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德宏州检察院决算总收入223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63万元,占总收入的81%;上级补助收入427.25万元,占总收入的19%。

     (二)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总支出26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90万元,占总支出的87%;项目支出355.52万元,占总支出的13%。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退休费和个人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5%;其他占支出的13%。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单位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52万元。比去年减少922.3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42万元,占本年的全部支出。比去年支出减少808.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1万元,主要用于年终考评奖励,占支出的6%。

(二)公共安全支出2117.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等其他支出,占支出的8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占支出的10%

(四)教育支出0.51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90.94万元,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3%。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66.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16辆在拍卖时进行大批量维修等。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1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16辆在拍卖时进行大批量维修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3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21.15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4.6万元。

 [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