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德宏州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0]43号),设立德宏州统计局,作为德宏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是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三是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四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五是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六是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各地、州、市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七是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八是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九是根据《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十是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是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
德宏州统计局现设有办公室、统计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工业贸易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试验区统计分局九个科室,加挂德宏统计执法支队和服务业统计科,下属一个科级事业单位即普查中心。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德宏州统计局围绕省统“一个目标”,突出“两个保障”,推进“三个转变”,促进“四个提升”,强化“五大手段”,构建“七大系统”,推进“七大行动”,更好地适应、反映、把握、服务经济新常态,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推进德宏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推动实现“三大战略定位”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1.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3.巩固和提升常规统计工作。当前,我们所执行的各项常规统计工作,是现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赋予的,用来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具有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是统计部门立存的依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调查制度,切实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二是统计服务不断创新发展。三是核算工作稳步扎实。
四是工贸工作稳步推进。五是认真做好瑞丽试验区统计数据的
的加工、计算和分劈。六是认真做好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审核管理工作。七是强化县域经济形势的监测预警。八是落实视频会议系统从调试升级到常规应用。九是完成了三经普课题及普查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十是顺利完成《2015年乡镇社会经济情况联网直报》工作。
4.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按照省人调办的安排部署,德宏州人调办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后续工作,认真总结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撰写了三项工作总结。
5.高频率深入调研为政府决策服务。2016年,虽然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全州各县市都在竞相加快发展,然而德宏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位次仍处于后列,为更好的破解和释疑解惑,州统计局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以各种形式、不同层次、高频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共形成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文章12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利的参考。
6.抓基层党建,扎实抓好扶贫挂钩村工作。根据芒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局工作队员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和扎实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7.顺利通过人大评议工作。根据德人办字[2016]21号文件《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部分单位工作评议的通知》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方案,严格评议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全力配合支持评议工作,认真围绕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应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专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五个方面情况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了评议报告,评议结果为优秀。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德宏州统计局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统计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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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85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76万元,占总收入的百分之百;与上年决算总收入数777.1万元相比增加81.66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标;二是本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86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04万元,占总支出的62.8%;项目支出322.4万元,占总支出的3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总支出数753.52万元相比增加113.92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112.79万元,增长20.69%,属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标;项目支出增加1.13万元,增长0.35%,原因是本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了3个153.85万元,虽然2016年增加了3个项目,但项目支出增幅与2015年相比不大。由于我局定期对项目库进行清理和滚动管理,2016年已清理了2015年已完成的项目 4 个(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全国民族自治州统计联合会第24次年会、乡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企业升规纳限工作)。之所以2016年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的62.8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标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保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属根据财预[2015]205号文件将人员经费中属公车改革后交通费补贴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的行政工作任目标,用于开展统计工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工作项目增加3个。为统计执法检查经费及强化升规纳限工作10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123.85万元、政府购买统计服务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百分之百。与上年对比增加113.92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标等支出增加;2016年为农业普查年份及根据单位工作职能职责需要增加的工作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车辆保险、工会经费、订阅党报党刊、水电等支出),根据财预[2015]205号文件将人员经费中属公车改革后交通费补贴支出。信息统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商贸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开展各个项目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普查工作中需购普查设备、接待等支出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及财政核定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人均500元,用于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活动的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3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的5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超出预算的135.8%(由于当年车辆出现故障,做了车辆大检修,致使修理费增加,增大了当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45.3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预计有部分工作项目需要有预算开支。2016年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主要年份,以及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数据汇总、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后续工作,需要有各种工作进行,年初必需要保证预算,但在执行中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证了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不超出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6万元,下降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保证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的情况下,我单位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万元,占69.92%;公务接待费支出4.31万元,占30.0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在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中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州统计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上下级统计部门因工作需接待的,以及部门之间因工作而需要接待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XX部门XX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预[2015]205号文件将人员经费中属公车改革后交通费补贴支出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 德宏州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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