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德宏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林业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2016年末共有在职人员92人(其中:公务员26人、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公管理人员16人、事业人员40人),退休40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德宏州林业局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德宏州林业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德宏州林业局决算总收入1859.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99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70万元,占总支出的61.26%;项目支出772.71万元,占总支出的38.7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1.7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年人均4654.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德宏州林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7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2.5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28.56万元;森林培育20.8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2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66.99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98.03万元;动植物保护134.01万元;湿地保护2.49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8.5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47.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
2.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
5. 节能环保支出1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
6. 林业支出159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8%。
7. 住房保障支出6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08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德宏州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6.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德宏州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1740人,接待费开支16.08万元,人均92.41元。
德宏州林业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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