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德宏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法〔2011〕86号),德宏州设立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时下设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六个县(市、区)管理部,管理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收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以人为本,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我单位编制人数 42 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40个,工勤编制数 2个,2016年末实有人数 43人,其中公务员 31人,工勤人员 12人,退休人员 1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47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768.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2.21万元(本级财力1702.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6.60%,项目支出1319.34万元,占总支出的53.4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基本支出115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9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9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03%。
2017年用于保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9.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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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