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德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侨联侨办)2017年州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州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德财〔2014〕90号)的规定,现将州侨联侨办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德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90号)精神,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州侨联)与德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州侨办)合署,州侨联是全州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州性人民团体,州侨办是州人民政府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为:
1.州侨联的职责。一是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侨界群众工作,扶贫助困、开展慰问,传送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怀;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建设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二是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州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德宏的对外开放和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服务。三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我州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五是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州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六是研究提出德宏州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州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州县(市)侨联工作。七是研究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根据我州实际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侨联干部队伍建设。八是承办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2.州侨办的职责。一是负责制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和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三是协助德宏州人民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县、市侨务工作。四是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州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五是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需请州级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含新移民,不含政府官员,下同)、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六是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七是指导、推动涉侨宣传、侨务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八是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计划
1.国外侨务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对外联谊工作,搭建更多平台。
二是加强华文教育工作。不断拓展华文教育工作的深度、广度。同时做好外派教师和华文教育基地的建设。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和人文交流。加强与海外华文媒体的合作;加强与海外的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如:“中缅篮球赛”、“中缅羽毛球邀请赛”、“中缅网球邀请赛”等赛事。
四是加强侨务经科工作。计划组建德宏州侨商会,为侨资侨属企业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侨情调研分析,准确研判上报侨情。
2.国内侨务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侨法宣传和维护侨益。将侨法纳入我州“十三五”普法规划中。
二是加大侨务捐赠力度。继续发挥侨务捐赠工作在为我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优势作用。
三是落实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政策。严格执行国侨发〔2010〕10号文件,将散居困难归侨侨眷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就业培训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给予照顾。做好建档立卡户中贫困归侨侨眷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加强侨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做好州内中国侨联两个(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碑和勐巴娜西珍奇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作用。
五是推进援缅民生项目建设。以民间渠道,在中缅边境地区开展人文交流与合作,以此增进中缅民间友谊。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州侨联侨办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州委州政府决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反对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按照目标引领原则、绩效引导原则、民生优生原则、优化配置原则。
(三)编制方法。编制方法是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单位概况、人员、国有资产等基础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对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首先建立州侨联侨办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向州财政局申报预算;制定州侨联侨办项目实施计划以及项目细化分解方案,确保按既定目标和时限下达项目资金;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内部有效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共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总体思路。按照有利于部门为履行职责而申报预算,有利于财政部门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角度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人大及其他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总体要求。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德宏州侨联侨办,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州侨联侨办预算总收入245.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4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9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2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一般公共服务——25款:港澳台侨事务”支出157.59万元,主要反映州侨联侨办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2017年春节慰问和在职人员经费的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5.39万元,主要反映州侨联侨办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支出12.81万元,主要反映州侨联侨办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侨联侨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侨联侨办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50万元,其中:对外联系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侨务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德宏州对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项目10万元、德宏州沿边侨校特需的华文教材和教学设备补助资金项目10万元、2017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15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比2016年46万元增加4万元,增长了8%,原因是新增德宏州对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项目10万元,减少了华文教育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2017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1万元。
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德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侨联侨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安排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州侨联侨办根据开展涉外侨务工作需要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州侨联侨办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的海外华侨华人、重要华商、华裔高科技人才、海外华文教师等外宾,以及中央、省及其他州市侨务系统及相关部门公务来访人员等产生的食宿行等按规定开支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德宏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德宏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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