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6882   作者:  日期:2017/2/20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改革和完善州、县(市)财政管理体制。 

(二)履行财政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州与县(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州财政决算;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单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对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州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州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立项申报、督促检查各县(市)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德宏州财政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的原则,在《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职能范围内编制。二是真实性原则,以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完善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各种预算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四是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辆为待报废车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财政局财务总收入405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5.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0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5.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5.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5.27万元(本级财力2705.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27万元,占总支出的46.03%,项目支出1460万元,占总支出的53.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970万元,主要用于助保贷款业务风险补偿金200万元,股权投资政府引导基金500万元,打非工作经费20万元,金融机构考核奖励2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14.5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工作经费95万元,代理银行手续费1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和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性投资评审委托代理业务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会计珠算心算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工作经费5万元,财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编制、税收政策宣传、国有资产监管、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等工作经费50万元,预算执行分析、总决算、部门决算奖励费和工作经费10万元,会计资格考试和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经费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农民补贴网络建设和“一折通”工作经费2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经费2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1.1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5.27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25%。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财政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0万元,如股权投资政府引导基金、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经费、金融机构考核奖励、信息化建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和财政性投资评审委托代理业务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40.1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已结束不再申报。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公务接待费19.5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5.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公务接待费19.5万元;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按照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要求,与2016年部门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减少0.5万元, 减少1%。

 

  [附件: 德宏州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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