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内审工作及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检查的通知》(德教发电〔2016〕90号)文件精神,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组成检查组一行5人,于2016年9月19日至22日,分别对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德宏州特殊学校、德宏州幼儿园等四所州直学校2015年度、2016年1至8月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学校食堂账务设置管理情况等六方面问题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检查。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堂账务管理、学校常规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履行好财会工作人员职责,不断提高理财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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