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在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雪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一、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背景和依据
今年是宏观经济下行对财政收入影响较为明显的一年,由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减税降费,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全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特殊减收因素,税收组织极为困难。与此同时,稳增长、惠民生、脱贫开发、债务还本付息等需要财政加大投入,落实国家、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需要增加支出预算。为保障财政良性运行,保障刚性支出政策的落实,州级财政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从存量资金上狠下功夫,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存量中找增量。州本级预算执行中发生了变化。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需对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
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的基础上,调减收入预算25820万元:
(1)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返还性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 2769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4382万元。
(3)上年净结余减少305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2015年结算批复调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调入资金减少83944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62792万元,为省级下达一般置换债券资金。
2、支出预算调整
支出预算调整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跨越”为主线,以预算法定约束为准则,以调整可用财力为依托,调减本年州本级支出预算25820万元。
(1)调整减少州本级支出28801万元。
(2)线下支出调整增加2981万元。
①调整减少专项转移支付52811万元。
②调整增加债务还本支出55792万元。
调整后的州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97397万元,较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调整预算数326198万元,减少28801万元,下降8.8%。
3、调整后的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36万元,转移性收入2358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66万元,收入方合计3788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397万元,转移性支出187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2792万元,支出方合计378897万元。收支相抵,
预算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278万元,(1)州本级收入增加320万元;(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838万元;(3)2015年省财政厅结算批复增加结余120万元。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278万元,(1)增加州本级支出367万元;(2)年度执行中调整补助下级专项转移支付9748万元;(3)调出资金增加116万元,为2015年省财政厅决算批复增加的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年终结余减少8953万元。
3.调整后的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20万元,增长11.5%;转移性收入13337万元,收入方合计16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67万元,增长7.3%;转移性支出11067, 支出方合计1643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本次预算不作调整
二、为完成年初批准预算和预算调整目标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预算调整的目标任务。
(一)抓收入促支出,着力完成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1至9月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亿元,增长6.6%,为年初预算的55.3%,收入进度滞后于时间进度19.7个百分点。在国际国内经济持续下行的大环境下,我州重点行业经济运行尚未根本好转,支撑税收增长的基础不牢,结构性减税和政策性减收因素仍需逐步消化,制约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给全州税收入带来较大冲击。当前我州仍处于打基础、调结构时期,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的主要手段,要完成年度收入目标,确保年度收支目标的顺利实现,后3个月必须全力加快、加大投资,从项目上要税收。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增加有效投资,实现税收的及时入库。
(二)主动作为,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从当前的形势看,财政增量资金基本上没有,更多的要从存量中找增量。要引导各部门从争支出预算向争预算绩效转变,多从练内功上下功夫,更加注重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提高,注重盘活存量资金,避免财政支出僵化、固化、部门化,提高资金统筹使用能力,集中有限资金保障州委确定的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硬化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着力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10月末项目支出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90%、11月末项目支出累计支出进度达到100%的目标,对到期未能使用的项目支出依法收回预算统筹使用,确需跨年使用的纳入明年预算安排。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形成支出和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发挥政策效应。
(四)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促进规范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以法治为准绳,以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为方向,坚持以法治的思维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创新,将法治的原则作为行为处事的准则,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中,习惯于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做事,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促进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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