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州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及州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队进村入社工作;检查督促全州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全州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推动全州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州委和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维稳职责,确保全州社会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实施重大事项前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认真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维稳信息收集、研判、反馈和督办机制,确保矛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控制;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斗争,高度关注网上网下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稳妥应对网络等媒体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实现网上、网下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认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各种恶性犯罪和侵财性犯罪,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网上追逃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社会平安和谐;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科技手段为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大边境管控力度,严格管控“三非”人员,严密防范“东突”、“藏独”、恐怖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我境内从事非法活动;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家庭旅馆”、物流寄递实名制、驾驶员领证宣誓制和“单位联防”、“户户联防”等管理措施,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平安创建良好格局;深入开展第三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掀起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新高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的“一个意见”和“15个配套文件”,深入推进“老弱病残”康复关爱中心工作,严肃查处参与吸毒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启动自治州立法修订《禁毒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多年来困扰我州禁毒防艾工作的很多“瓶颈”问题得到解决,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我州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要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全州经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结合“四群”教育工作和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发动广大干警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建设,不断深化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政法干警坚守政治纪律的底线,敢于担当负责,牢记使命、忠于职守,切实担负起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维护一方稳定的使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核定行政编21个,工勤编4个。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4人(其中1人为离岗退养人员),财政全供养人数为37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根据职能,部门内设7个业务科室,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调研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一科、二科)、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32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55万元,占总收入的90.37%;其他收入127.32万元,占总收入的9.63%(其中:上级补助工作经费42万元、占总收入的3.18%,财政专户拨入见义勇为捐赠收入82.81万元、占总收入的6.26%,利息收入2.51万元、占总收入的0.19%)。
部门决算支出139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89万元,占总支出的80.21%(注:其中800.99万元支出属历年决算将项目支出误列入基本支出编报,实际基本支出为317.9万元,占总支出的23%);项目支出27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9.78%(注:历年决算将项目支出800.99万元误列入基本支出编报,实际项目支出为1076.94万元,占总支出的77.21%)。
年末结转和结余87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1.7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100.5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用于保障州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6.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占基本支出的93.3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2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项目支出1076.94万元,占总支出的77.21%,主要用于保障完成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执法监督、禁毒防艾、见义勇为工作开展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6.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2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6.8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临时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基本支出和保障完成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执法监督、禁毒防艾、见义勇为工作开展等专项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和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离岗退养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5.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30.37万元减少4.94万元,下降16.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数19.57万元减少4.57万元,下降23.35%;公务接待56批次、30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10.43万元,比上年数10.8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3.43%。下降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万元,与上年数15.9万元对比增加2.7万元,增幅16.98%,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和单位负担的临时工工资略有增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6年9月22日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