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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185   作者:  日期:2016/10/31

    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公开2015年度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德宏州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州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落实三项制度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十三)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6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三、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收入204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56万元,占总收入的93%;其他收入125.71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了6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有所增加;二是工作任务量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5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81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894.28万元,占总支出的49%。与上年对比增长了6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工作任务量增大。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53%,主要原因工资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2、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0%,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招考、公务员考核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员工资经费、离退休经费、劳动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劳动关系和维权、信息化建设、小额担保贷款、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就业见习补助等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专项工作

(四)住房保障支出5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8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资金使用上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实现逐年递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8.7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8.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2804人,接待费开支14.0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我局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七、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名词解释 

 

 

  [附件: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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