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052   作者:  日期:2016/10/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贯彻国家、省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州优抚工作;承担德宏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军供工作,指导各县(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点)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全州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德宏州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指导、监督、审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州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局机关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有6个事业单位(德宏军供站、德宏州福利院、德宏州殡仪馆、德宏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德宏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德宏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1个参公管理单位(德宏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中4个事业单位财务单列(德宏军供站、德宏州福利院、德宏州殡仪馆、德宏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人员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机关:实有行政人员编制19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 2015年12月在职31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3人,机关工人6人),退休人员合计23人。

德宏州殡仪馆:实有人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管理人员1 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9人,在职人员实行差额拨款;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德宏州军休所: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60人(军休干部)。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德宏州军供站:实有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管理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工勤人员4人,在职人员实行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无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德宏州民政部门决算总收入347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26万元,占总收入的92.74%;事业收入123.92万元,占总收入的11.94%;其他收入128.15万元,占总收入的11.94%。

2015年州民政局决算总收入1731.47万元,其中:事业收入31.98万元,占总收入的1.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后财政转移支付了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老人年人活动经费、高龄及白百岁长寿补助、艾滋孤老等困难生活补助等大资金项目,故2015年初预算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1129.69万元,调整原因:年初追加了全州双拥会议35.35万,共产党支出40万,培训支出10万,人大提案勐养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10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年综合考评奖)36万,工资增资60多万,1人抚恤的12.5万,缅甸洪涝捐款100万,退役士兵培训7万。

2015年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决算总收入28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5万元,占总收入的56%;事业收入123.93万元,占总收入的43%;其他收入0.41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1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7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36.0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45万元。

2015年州军休所决算总收入80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67万元,占总收入的88.06%;其他收入95.72万元,占总收入的11.94%。本年收入比上年增55.12%,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因为我单位2016年要为军休干部修建室内门球场。

2015年德宏军供站决算总收入2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7%;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00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4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1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05万元。

2015年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决算总收入42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部门(单位)决算总支出314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92万元,占总支出的56.9%,项目支出1352.12万元,占总支出的4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07万元,2014年为140.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36万元,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办公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水电费占基本支出的1%、专用燃料费占基本支出的6%。

德宏州军休所2015年基本支出总计714.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9万元,占总支出的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4.43万元,占总支出的88.78%;商品和服务支出28.96万元,占总支出的4.05%;其他资本性支出3.37万元,占总支出的0.47%。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军供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4万元,2014年为2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8万元,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92%;办公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2.9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对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支出223万,今年缅甸发生洪涝灾害财政拨款捐款100万,开展了往年没有的工作,人大提案(勐养党员活动室建设10万),人才兴边培训计划6.22万,退伍军人培训费92.6万,2014年调资费和2015工资支出增加60多万,增加了对下级彩票宣传费和工作经费的支出58.5万,故支出比往年增加。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2.4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支付困难人群火化补助费。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军供站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新建德宏军供站综合楼附属工程业务经费支出53.24万元。具体开支为支付附属工程支出。。

2015年用于福利院工作的经费支出19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1万元。原因为儿童院、敬老院等工程已完工结算。具体项目开支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附属设施工程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局: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与上年对比有所,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对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支出223万,今年缅甸发生洪涝灾害财政拨款捐款100万,开展了往年没有的工作,人大提案(勐养党员活动室建设10万),人才兴边培训计划6.22万,退伍军人培训费92.6万,2014年调资费和2015工资支出增加60多万,增加了对下级彩票宣传费和工作经费的支出58.5万,故支出比往年增加。

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8%。2014年为64.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万元,原因分析是2013年事业基金24.73万元缴回财政,2015年返回。其余为增加的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州军休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万元。

州军供站: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85%。2014年为2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9万元,原因分析是增加的人员工资及业务增加支出。

州福利院: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1%。与上年对比增加30.92万元,原因为单位职工工资上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州局: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机关干部综合考评奖及人大提案支出等;2.教育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培训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拥军优属、春节慰问、缅甸捐款及开展民政工作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2%。主要用于禁毒防艾工作及全州重特大医疗救助基金支出;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救灾代储物资工作经费;6.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20.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公积金支出;7.其他支出98.06万元。主要用于县市各个福利彩票中福在线销售厅业务费支出。

州民政局殡仪馆: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2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7万元,退休费47.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81万元。

州军休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万元。

州军供站: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3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住房公积金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24万元。

州福利院:(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院内收养老人儿童日常生活、医药支出。(二)住房保障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6.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末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休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683人,接待费开支9.69万元.

州民政局殡仪馆: 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附件: 德宏州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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