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德宏州财政局于2016年4月—5月组织全州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
一是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根据省财政厅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德宏州财政局及时下发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方式、时间、范围及内容。德宏州财政局由监督检查科牵头,预算科、国库科配合,并抽调县(市)财政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县(市)财政局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检查情况。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抽查,全州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全州共抽查预算单位105户,抽查县(市)财政局3个(全州共5个县、市)。通过自查和重点抽查,全州各级财政部门都按照规定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各预算单位都如实上报、缴回了存量资金,未发现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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