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尹丽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德政发〔2016〕68号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尹丽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6〕76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5月20日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尹丽莉 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高配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沙政成 任州供销社主任;
何立洪 任州移民开发局局长;
蔺如程 任州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试用期一年,免去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芝能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尚正宠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董腊苗 任州科技局副局长;
任祖荣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
尚立雄 任州金融办副主任,免去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 新 任州环保局副局长,免去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小山 任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州旅发委兼职副主任;
刀小周 任州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州环保局副局长、州旅发委兼职副主任职务;
李 红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孙 坚 任州旅发委专职副主任,免去州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沈 澎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保留正处级;
杨海生 免去州供销社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
孙孔龙 免去州人民政府驻昆办主任职务;
李兴庄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包 锐 免去州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尹友山 免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段兆雄 免去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刀承济 免去州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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