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全州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德宏州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征收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年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情况。全州符合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下简称“库区基金”)征收条件的水电站有19座,总装机容量231.10万千瓦时,累计销售电量93.71亿度,较上年同期增加0.37亿度;累计应缴库区基金7,276.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5.95万元;累计征收入库基金收入3,421.27万元,实际完成省财政厅下达我州年度征收计划3,698万元的92.5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情况。全州符合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征收条件的企业有3户,其中:供电企业2户,企业自备电厂1户。全州累计应征电量54.62亿度,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亿度;累计应缴重大水利基金1,702.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14万元。实现重大水利基金收入1,69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36万元;完成省财政厅下达我州年度基金征收收入计划1,726万元的98.44%。
为了力保完成“两大基金”的征收任务,州财政局开拓创新、科学决策、扎实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抓机构,明确征管责任。根据国家、省关于“两大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德宏州财政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指定了分管领导、征管机构及征管责任人,州非税局对相关县市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做到领导重视,机构明确,为“两大基金”征管工作提高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两大基金”是国家政府性基金,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全州非税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征收的意义、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多层次、有重点地宣传,不断增强广大财政干部对做好“两大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推动“两大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开展。
三是抓调研,加强协调配合。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大基金”征管情况,州和县市非税管理部门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到电站,就如何做好“两大基金”征管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座谈,并对电站装机容量、销售电量、应缴库区基金等情况进行核实。
四是抓征管,确保足额入库。为确保“两大基金”及时足额入库,州非税局对每年“两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存在的困难和收入完成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金资金监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不良行为发生。
五是抓分析,建立报表制度。在做好信息资料收集的同时,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促进“两大基金”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报表的审核工作,有效建立和完善“两大基金”月报表制度,着力提高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报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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