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2015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浏览量:13405   作者:  日期:2016/2/5

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州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三批次共计50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95000万元,专项债券2130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底政府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的要求,州级财政经认真测算,提出拟置换的债务项目名单,并形成最终置换债券偿还存量债务方案,及时将置换债券额度分配至各县市,置换额度分配明细为一般债券:州级65502.3万元、芒市67964.6万元、梁河县47304.5万元、盈江县75521.6万元、陇川县21891万元、瑞丽市16816万元。专项债券:芒市76881.2万元、梁河县1006万元、盈江县32266.8万元、陇川县3333万元、瑞丽市99513万元。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不仅缓解了我州各级政府到期债务的还本压力,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腾出来的财力空间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统筹能力。

为推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从云南省发行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分两批次转贷德宏州债券资金25000万元。

此次转贷我州的债券资金安排州本级23000万元,盈江县300万元,陇川县1700万元。偿还期限分别为三年期3200万元,五年期6600万元,七年期7600万元,十年期7600万元。我州复函省财政厅确认转贷关系,债券资金从2016年开始计息,利息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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