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编制
2016年州本级预算中转移支付收入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告数安排99283万元,其中:
1、增值税、消费税返还760万元。
2. 所得税基数返还325万元。
3、原体制补助7161万元。
4、均衡性转移支付4068万元。
5、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451万元。
6、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万元。
7、结算补助(边疆津贴等)5185万元。
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3579万元。
9、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71万元。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4860万元。
11、固定数额补助9622万元.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0176万元。
1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000万元。
二、转移支付支出预算编制
根据各项事业发展及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需要,结合财力实际,2016年州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转移支付支出71519万元。
(一)转移性支出18613万元。
(二)补助下级52906万元。
德宏州财政局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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