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库〔2015〕19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公开2014年州级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的通知
州直各预算单位:
州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以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已报州政府审批同意。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及《德宏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德财预〔2014〕147号)中关于省级各部门要“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步公开”、“公开时间应保持一致”和“力争一天内公开完毕”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预算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务必于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上公开本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除涉密单位外,州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必须公开本单位部门决算。
三、州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三公”经费的单位(含涉密部门),必须公开本单位 “三公”经费决算。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参考文本)(附件一)”和“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附件二)”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其中,涉密单位不公开部门决算,但需要按照说明范本和格式表样中“三公”经费部分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五、国务院和财政部高度重视各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部拟于9月6日至9月30日对各省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公开工作不力的地区要上报国务院。为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并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附件四)书面反馈州财政局国库科,以便我们及时整理上报省财政厅。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参考文本)
2. 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
3、2014年度各预算单位公开决算情况反馈表
联系人及电话:姚秉云 2113536
德宏州财政局
2015年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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