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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2926   作者:德宏州财政局  日期:2015/12/25

 

 

 

 

 

 

 

德财监〔2015〕75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

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我州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州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州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分工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各县(市)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

(二)检查分工。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检查除财政部驻云南省专员办检查的州(市)以外的州(市)本级,州财政局负责组织检查除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抽查县(市)外的县(市)本级。

(三)检查时间。自10月28日开始至11月16日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全面检查新《 预算法》颁布以来我州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时间范围为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一)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

(六)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七)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八)“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194号)

(九)其他相关文件。

四、检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尚立雄(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沙均、杨玉仙、代云红、唐灿华、李春丽、

刘惠萍、杨常明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财政局确定1名联络员,并提供工作场地(7人)、电脑(7台并能上互联网)、打印机(复印机)。

 

    联系人:杨玉仙

    联系电话:0692-2121936、18108899807

                   

 

 

 

 

                            德宏州财政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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